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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兵越发怔愣,相互看了彼此一眼。那为首的老兵沉着声道:“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夫人不必替我们的前途操心。还请您和大小姐跟我们走一趟。”毓华大声道:“我说过,我累了,现在不想走。”老兵阴沉着脸:“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他一挥手,让身侧两个兵上前一步,“还不快请夫人和小姐上路……”另两个士兵刚伸手向前,但听“嗤”的一声,眼前白光一闪,常欢拔出匕首,手一挥,不知怎的,就将一名士兵的袖口刺裂了。“你手再敢伸过来一寸,下次断的就不是袖子了。”常欢抽刃还鞘,“谁教你们敢对我姊姊无礼。”两个动手的士兵僵立当场,转头看向老兵,老兵望向毓华,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了。毓华冷冷一笑:“既然喊我一声夫人,还望你们知些礼数。不然,就算我和参座再怎么不对付,我们也算是他的家眷,你们不如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这时,只听有人在旁劝阻:“大哥,夫人她们说的是,不如就让她们在这里歇个脚?”竟是先前被老兵踹了一脚的小兵。他爬起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敢近身,这会儿得了机会插嘴,居然仗义执言。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不唱。”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不,我不愿。”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毓华厉声道。“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第44章 四十三、中弹常欢还真开嗓了,哼唱的就是当初在教堂的那首《奇异恩典》。歌声飘荡在马家庄的集市上空,宛如一把甘露洒在干涸已久的农田上。前一秒,还在刁难她的老兵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主动封嘴,十分享受般地抱起手臂,摇头晃脑地合着她的拍子打起节奏来。其他几个士兵一也变得格外认真,细细聆听着。常欢唱了几句后,突然收口,不再唱下去了。那老兵瞧向她,脸上淌出一阵令人发毛的笑意:“怎么不唱了?大小姐莫不是觉着给我们这群臭丘八唱歌跌了身份?”“不,是我乏了,不想唱。”老兵脸上闪现一抹愠色,转身向常欢逼近几步,毓华见状,不由往前走了几步,想拦在常欢跟前。常欢伸手捏住了她手腕,微微有力,笃定。毓华明白了,知道这孩子有她的主意。果然常欢见老兵逼近,忽然冲他展颜一笑:“大叔,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一口气从头唱到尾,也不容我歇口气?”老兵一怔,就见常欢凑前两步,脸上露出那种看上去特别纯真的小姑娘的微笑,然后张口又来了一首清脆的歌谣。竟是西北当地的信天游,常欢一扬声,一串歌词从她喉中滚出:“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沟,不见我的童年……”毓华平日里多听常欢唱的是督军所需的耶教歌谣,从没想到她不知几时竟学了这一首当地民歌。这种民歌要唱出味道来,非一两日冰冻之寒。看她每日忙碌于各种功课,也不知她是怎么抽出了工夫,又是向谁习得的。毓华发现自己和常欢逃出徐家后,这一路作伴,她是越来越看不透这孩子了。原以为她跟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早就算了解她,可她身上未知的地方竟越来越多。而且很多时候,她的举动一点儿都不像个小孩子,即便她脸上妆出孩童纯真的笑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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