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百合] 《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 gl》作者:缁衣小山人【完结+番外】文案:遇见她时,简毓华怜她,惜她,送她一个新名,常欢。常欢,盼你不要愁苦,颠沛,流离,只愿多欢颜。以那时时盛开的光明的笑,抵御这世间的寒冷与苦难。从此后,常欢眼里只容得下一个她。乱世硝烟,在阴暗的家中,她们虽日夜相伴,却困于彼此的身份,从此咫尺如天涯,情义在心口难言。当她们终于挣脱樊笼,奔赴自由那日,她说:等我长大。而她说:我等你。***************************************白切黑妹伢小狗X知性温柔独立姐年代文,年下,双姝……上篇发生在大西北,下篇在东方明珠,均独立成章。先发上篇。下篇待机,有缘发出。新人开文,请多指教!若有雷区,更多包涵!内容标签:年下 近水楼台 民国 年代文 日常 御姐主角:简毓华,许常欢;配角:老徐;其它:年代;金丝雀;热血;硝烟一句话简介:百合版《雷雨》,她和她的传奇立意:女性互助,共同奔赴各自精彩人生第1章 引子 穿越闻丝竹许恒枫是被交往五年的女朋友突然宣告分手的,毫无征兆。女友语气坚决而平淡地表示要跟一个男人结婚了,已经接收了对方的戒指。许恒枫一句话都没有说,就答应了分手。女友走后,她却跑到常去的水中花酒吧,夺过了驻场歌手的话筒,鬼哭狼嚎地唱了n首歌,发了一晚上的酒疯。走出酒吧门口时,许恒枫看到一个老男人正在撩妹,用那种她最厌恶的爹味口气教导女孩子去了职场该怎样好好把握人生。她借着醉酒,踉跄着走过来,狠狠撞了下老男人,撞飞了他的假发,让他以最狼狈的姿态瓦解了一个职场前辈好不容易在后辈前塑造出来的庄严法相。“哈哈哈哈……”在陌生男人恼羞成怒的咒骂声中她扬长而去,可鼻子却忍不住皱了起来,眼眶也微微发热。只有自己知道,心有多痛。***********************“汪汪汪……”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一只野犬,她回头盯着它,它也盯着她。乌亮的瞳孔炯炯有神。不对劲,明明在半夜里,怎么她竟能和一只野狗对视。她揉了揉眼,忽见野狗边上又立着几个乞儿,浑身挂着破碎布条,远远打量着她。下意识一抬头,半空中的一弯冷月不知何时化作了当午的日头。她惊出一身冷汗来,莫非昨晚喝大了,竟一直在梦游,到今天才醒。还在浑噩间,野狗又再次汪汪吠叫起来,这回她定睛一看,才瞧清楚野狗脏不溜秋的,身上留疤,毛发稀疏脱落,嘴角还拖着长长的口涎。而那几个乞儿也是瘦骨嶙峋,盯着她的眼神就跟这只野犬无差。她一低头,看到脚下有一些干粮碎渣子,这才悟过来。当即抬起一脚,将地上成块的口粮渣滓往野狗和乞儿处轻轻踢出,野狗扑了过去,低噑着疯狂地抢吃。她松了口气,刚准备转身离去,“哗”的一声,身上顿感一阵冰凉,湿漉漉的水流横七竖八地在身上闯出几道水渠来,滋着皮肤往下滚落。接着就是一把刻薄的吊尖了的嗓音,冲她背影喷着词儿:“格叫花子成天赖到门口,同癞皮狗一样,真当晦气。阿拉还要做生意的,成天子被侬拦牢大门,生意都要倒灶了……”是耳熟能详的吴语,骂人不带脏字那种。她一扭转头,看见临街的店铺内,女掌柜正半乜着眼瞪着她,男伙计气咻咻地把水盆砸在柜台上。她待要发作,忽然发现男的戴着瓜皮小帽,着长衫马褂,女的是绣花短袄,竖领口,头发在脑后盘堕马髻。纵然这两年汉服复苏,但如此这般跟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民国风情,实属罕见。许恒枫又转头看了眼四周,发现这条民国风情街不知什么时候竟连临街店铺悬挂的匾额上也全用了繁体字?周记米铺,杨氏绸缎庄,王老五烧饼……可是,咖啡馆和酒吧去了哪里?一个念头自她心底冷飕飕窜起,莫不是走错了时空?她悚然一惊,扭头四顾,果然:复古街区外的庞大民居楼群不翼而飞;街上行人清一色都着长袍大袖;汽车和自行车更鲜少经过,只有一辆驴车被嘴里呼喝有声的农夫赶着,迟缓地自她眼前小步颠过。许恒枫下意识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呆住了:身上居然挂着一堆破烂的碎布条子,而脚上那双崭新清洁的板鞋也不见了,她光着十个冻得红肿的脚丫子,扎在光溜溜的青石板路上。难怪那野狗和乞儿死瞅着她,难怪被人兜头一盆水浇下来。原来,她竟变成了一个乞丐。这是穿越了?可她好想骂爹,凭什么别人能穿到盛世大唐,而她却被放逐到战乱的民国!**********************************此时,在许恒枫身后开过一辆黑色的福特车,这在整条街上可算稀罕物什儿,行人不免侧目以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