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他不会季疯子演绎的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电影院里,无数的观众被他的表演,惊出了一身冷汗,好像真的有季风这么一个人,在某个不知名的残楼内,腐烂的生长。
有人爱上了他的演技。
有人爱上了他的脸。
总之这部残楼,最大的赢家,就是男二号伶朝。
闫芳年初加班,马不停蹄的给伶朝接了一部翻拍经典的戏。
这种戏好处很大,弊端也很多。
演的不好,观众骂你毁经典。
演的好没有改进,观众骂你只会照搬。
只有演的好,然后加以改进,把这个角色演绎成另外一个新旧交融的版本,就有可能让演员一炮而红。
毕竟经典的国名度有多高,不用赘述。
事实证明,闫芳没有看错伶朝。
新酒令传,把伶朝直接推进了一线演员的行列。
热度比之当年的原版,半点不差。
伶朝再一次突破自己,把伶朝=季风,这个观众心目中的印象,捏碎成渣,再次给大家带来一个仗剑天涯,风流多情的酒剑仙。
短短五年,伶朝的国名度飙升,因为他接的戏,面向的大众,从三岁到八十岁,应有尽有。
在演艺圈内,除了一些老演员,基本上其他人,在看到伶朝的时候,都要喊一声伶老师了。
伶朝二十八岁生日会,直接租用了曼塞城的空中之城,到了现场的粉丝达到了一个空前绝后的盛况。
十三万粉丝,很大一部分连门都进不去。
伶朝二十九岁,获得了国内金鸡奖最佳男主角奖。
实至名归,成了史上最年轻的,影帝。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