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柠?番外(1 / 1)

我是个孤儿,潦草的活着,初三那年最后几个月,我望着玻璃窗外发呆,发黄的玻璃窗,掉漆的木头杆子,以及外面脏旧的走廊。 再有60天,我的校园生活就要结束了。那时候我或许就跟村里其他孩子一样,去找份工作,当学徒,洗盘子,当服务员,去工地……最后攒点钱,娶个不嫌弃自己的女人,再生一个孩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一眼可以看到头的日子。村里很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那天在下雪,很冷,我的十根脚趾都已经麻木。脚上是去年好心人捐赠的球鞋,鞋底已经很薄了,我不停的抖着脚,希望借此可以暖和起来。 然后,我看见了两个人从校门口进来,他们竟然穿着军大衣,厚实的靴子。真羡慕啊。 我一直都知道,寒冷和贫穷是一对好兄弟。 两个人越走越近,从我们教室外面路过,不少同学也都发现了他们。 我透过玻璃,狂热的盯着对方的靴子。 其中一个男人在说话,另外一个男人只是笑。 当他们路过我的座位的时候,笑着的男人与我眼神对视上了。 他的眼神平静无波,仿佛我是一棵树,一张桌子一般,不在意,无所谓,或者没有放在眼里。 我有点不服气,可是随即更深的想法是自卑。我缩着下巴藏在单薄的校服外套里面,也把一切情绪隐藏。 两人一路走向了校长办公室。 那天过后,同学们都在传,那是军队的人,来挑练武功的奇才!还有人说,那是来找他们遗落在外的大少爷的! 无论哪一种可能,我都不感兴趣。我的未来已经固定了。 一个礼拜后,奇奇怪怪的传闻在体育课上,一些体能选拔比赛时,达到了顶峰。 那两个人拿着本子勾勾画画着什么。我们一群男生沿着跑道奔跑,一圈又一圈,不停有人停下退出。 最后,只有我留了下来。我不记得跑了多少圈,已经跑的头脑缺氧,双眼放空了。 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奔跑。因为交不起学校住宿费,每天早上五点我就从村里起床,从半山腰一路跑下来,跑到镇上的中学,赶在早自习铃声响起时,坐在座位上。 没想到,这样一项为了省钱锻炼出来的技能,使我脱颖而出。 最后我是被那个笑着的男人拽住了后衣领,拎下来的。 迷迷糊糊,我睁大了眼睛,耳朵和喉咙一阵阵发疼。浑身冒热汗,我气喘吁吁的看着他。 他说“就你了。” 就你了——这三个字,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 我拿着仅有的三十块零两毛的积蓄,背了一身换洗衣服,跟着他们上了火车。 我一路上都激动不已,火车上很暖和,那两个男人会给我买饭,买泡面吃。吃得饱,又温暖,我觉得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次旅行。 经过三天两夜,我们终来到了一个叫暮目里的城市。 那个男人——他叫我喊他钟教练,将我带到一座很大很大的位于深山的基地里。在这里,一共有一百名和我一样的大大小小,好奇的少年。 训练,学习,受罚,受伤,再训练,对抗,演练……最后是钟教练手上的那一纸排名。 每天睁眼就是训练,闭眼立马休息。我连下铺睡的是谁,换了几次人,都不知道。 不同于其他那些抱怨的少年,我很感谢钟教练选择了我。毕竟,我现在有饭吃的饱,有东西学习,有温暖的屋子睡,这比在工地搬砖要幸福得多了。 后来,我们最后一次集合,留下的只有20个人,我是这20人里面最后一名。 我终于见到了我们的首领,那是一个英姿勃发,尊贵,伟大的男人!他叫庄柏进。 他站在台上,说着他的理想,鼓励着我们。是那样耀眼,那样让人忍不住从心底膜拜。 跟着这样的人,才是我这一生的意义啊! 我们所有人都高喊着口号,誓死效忠首领! 接下来的训练更加辛苦,也增加了很多实战,我第一次杀了人。也受了伤,差点没有活过来。 当我醒来后,干了满满一大盆的红烧肉盖浇饭。钟教练看着吃光的饭盆,感叹着。 “别人第一次杀人,不说呕吐,也都会食欲不振好几天。你倒好,胃口大开。” 我嘿嘿一笑。没有告诉他,我不觉得杀人可怕。我学这么多本事,都是为了首领。只要能帮到首领,做什么都可以。 钟教练又有些叹息。大约他如今年纪大了,更加感性了吧。 “你呀,就是不够机灵,不过胜在忠心。好好磨练,成为首领的一把刀。” 我点点头。 出任务成了日常,没有任务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 我望着窗外,有时候是自己做俯卧撑,挑战自己每一次的极限。 我在出任务时认识了其他小组的一个绿毛男人,有一次休息时,他跑来找我,看着我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发呆,觉得震惊。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柠?,你没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吗?” 对,我叫柠?,钟教练取的名字。至于山村里的那个因为没有钱冬天冻的瑟瑟发抖的少年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 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就像是机器人,在首领不需要我的时候,安静的躺在盒子里,等待召唤。为首领扫平一切阻碍,为首领抵挡一切危险,为首领死,是我的最高荣誉与一生目标。 后来,末世来了。 我们这些人,从暗处走向了明处。 迅速拿下暮目里,建立基地,杀死丧尸,每一天我都在拔枪,都在挥刀。 在此期间,钟教练牺牲了。他被丧尸咬了。我知道几个小时后,他也会变成失去理智的丧尸的一员。 他把刀递给我,要求我砍下他的头。因为子弹很珍贵。 “宁?,杀了我,给个体面。以后首领就靠你们保护了。” 我拿着刀,第一次没有听从指挥。屋外是哐当撞门的丧尸群,屋内是我和钟教练。 往日的钟教练穿着一身迷彩服,大嗓门,粗鲁,严肃,下手狠,打我打的皮破血流。 可是现在,他靠在门背后,肩膀上的伤口散发着恶臭,浑身气势没有了分毫。 他快死了,我知道。 我拿着刀,只是看着他一点点异变。在他即将彻底异变成丧尸的最后一刻,我挥下了刀。 …… 我亲眼看着首领成为了大家所有人的首领,我感到幸福极了!站在侧后方的护卫队人群里,我热泪盈眶。 有人说首领喜欢那个只知道做研究的疯子,叫什么名字来着?那些佣兵小队的人喊他——小玉,司承玉。 我曾亲眼看到他把自己的异变成丧尸的同学当做研究对象解剖,心脏都被挖出来了,丧尸还在嘶吼。然后他又给人家缝合了回去。 一个疯子,一个变态!首领真的喜欢他吗?领队说,司承玉是生物学研究的天才。末世能不能结束,希望都在他身上。首领很器重他。 好吧,那我也要喜欢他。虽然我不懂什么叫喜欢,跟着那人还不如多杀两个丧尸更有意义。 基地也有一些人对首领不满,我真不懂,首领给了吃喝,建立了围墙保护了你们的安全,你们现在闲得发慌,就是这样回报首领的?一群王八蛋!狗娘养的东西! 但是我不能直接杀了他们,因为这些人都位高权重,跟丧尸不一样。 后来,我出任务时,捡到了一个昏迷的男人。 他非常漂亮,比司承玉还要漂亮。如果把他送给首领,首领会喜欢吗? 于是,在探查过他只是普通人后,我把他带回了基地,报告给了领队。 没想到,领队叫我监视他,取得他的信任,并且这个监视,不能表现的很好,得露点马脚叫对方知道。 这是什么奇怪的任务? 我不理解,但是十多年的训练足以杀掉我的好奇心,并且养成完成任何一个命令的习性。 我笨拙的与这个叫李三月的年轻人交好。看着他在有意的安排下,见证了我和绿毛做的一场戏,然后他又去了研究院做清洁工。 那具关押在最里面,司承玉很在乎的丧尸研究体,每次在李三月出现时,脑电波都产生了变化。 所以,李三月大概也不是一般的人。 我不懂这盘棋局,但我知道下棋的人是首领,我就愿意乖顺的当他的棋子。 李三月看似难以捉摸,实际上,他的心思很好猜。 这人眼睛太清亮了。 事情如同首领计划的那样,一切都很顺利。 丧尸冲进暮目里的时候,我守在暗处,开枪收割着一条条与首领作对的高官的性命。 这些脑满肠肥的狗官慌张逃命的样子真可笑。他们只敢躲在士兵身后,不像我的首领,永远都是举棋若定,泰然处之。 当对方的子弹射向我的胸口的时候,我没有躲避,而是拼着自己死,也要拿下对方人头的狠劲,将我的子弹同时射进了对方的头颅。 那一刻,安静,很安静。 喧闹,慌张,躲避的人群,世界在我眼前成了一幅巨大的黑白默片。 我倒了下去。看到了逃命的人群,看到了嘶吼的丧尸。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这一次的任务,我依然圆满完成了。首领。喜欢快穿之三月的谋生之路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快穿之三月的谋生之路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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