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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头的火苗蹿得老高。 十来斤重的大铁锅,孟瑶只用一只手,就十分熟稔的颠着。 在年代文吃瓜(三十一) 饭店里仅剩的为数不多的食客,忍不住的抽动鼻子。 “哎呀,我去,这红烧肉真是绝了啊。只看这色泽就知道好吃!” “肯定的,当初孟老爷子就说过,孟瑶的天赋最好!” 他们在这儿吃了十几年,对于孟老爷子、余兴旺等几代厨师都非常了解。 余兴旺呢,稍差些,但也是个大厨。 真正的做菜,今儿个还是头一回。 一道菜好不好吃,讲究的是色香味。 真正的老饕们,有时候只看刀工和色泽,就能有所评判—— “孟瑶果然是家学渊源啊!” 熟客中,又跟孟家关系好的,忍不住趁机冷嘲热讽的一句。 就是服务员,惊愕的同时,也有些讪讪。 常年在饭店里上班,不会炒菜,也能学会品尝。 孟瑶的红烧肉,还没有吃到嘴里,但只色、香这两项,就超过了那两位啊。 这、这—— 孟瑶却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反应,她带着明显的不自信,亲自把菜端到了顾倾城的面前。 顾倾城丝毫没有吝啬夸奖。 “哎!吃!” 其实,自从他进了西街口饭店,他就有种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 自家妹子这么牛气啊,居然敢在这么大的国营饭店耍威风。 啧啧,那些售货员一个比一个牛气。 这饭店跟百货大楼都一样,服务员应该也跟售货员差不多! 顾大哥是惶恐又钦佩,整个人都傻掉了。 几个学徒就比顾大哥镇定多了,他们都是年轻人,也都是城里长大的孩子。 他们会在顾倾城面前毕恭毕敬,是因为尊敬师傅、渴望技术。 “吃!” “哎呀,我叔就是饭店的,我也算吃了不少大厨的手艺,不过这道菜,做的是真好!” 学徒们拿着快子,一边飞快的夹菜,一边快乐的讨论着。 而当除了顾倾城之外的所有人都吃了一口红烧肉之后,神情都变得不一样了。 那速度之快,在半空中都出现残影了。 “建军泥垢了,我才吃了一块儿,你他娘都吃了三块了!” 几个大小伙子外加顾大哥,全都拼命的抢着。 孟瑶:…… 内心深处,隐隐生出了一丝丝的成就感—— 我做的菜,大家都非常喜欢吃呢。 饭店经理忍着口腔里拼命分泌的口水,笑着对孟瑶说道。 孟瑶一阵恍忽。 服务员没好气的推了孟瑶一把。 有嫌弃,但也有钦佩! 她没有迟疑,赶忙回到厨房,噼里啪啦的又是一顿操作。 饭店经理借口监督,熘熘达达的来到了后厨,见那道辣子鸡盛完盘之后,锅里还剩下一些。 “我来上菜!” 她没有急着端菜,而是跟经理一样,拿着快子飞快的夹了几口。 鸡丁炒得更是恰到好处。 如果是漫画的话,估计都要给饭店经理和服务员配个飘飘欲仙、眼冒红心的特效。 “哎呀,小陈,赶紧去上菜啊!”饭店经理见服务员抢得太凶,赶忙催促。 直到两人把锅里剩下的那点儿吃光,服务员才一抹嘴巴,满意的端着盘子走出了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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