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1 / 1)

“阿姐,你、你真的要嫁给那个状元郎?” 不是作伪,而是发自内心。 韩娇娇是长姐,她作为妹妹,就该敬重、照顾阿姐。 韩明珠想要跟韩娇娇亲近,都没有机会。 寒门啊,农户出身的小门小户。 听说早年的那位伯府千金,明明带了丰厚的嫁妆和十几个陪嫁人口。 娇养了十几年的千金小姐,手指粗了,脸变糙了。 阿姐身子骨不好,好好养着都未必能够长寿,若是再被泼辣、粗鄙的婆婆欺辱,那、那—— 下嫁,不只是女人自己受委屈,还是“自降身份”呢。 将来宫中、权贵设宴,韩明珠也是有资格陪同婆母或是阿嫂们参加的。 可到底少了几分底气。 丈夫太弱小,做妻子的都要跟着受委屈呢。 比如老一辈的京中名媛们,她们门第相当,才学不分伯仲。 嫁人啊,就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 这是吴姨娘经常跟韩明珠说的话,韩明珠深以为然。 韩娇娇:…… 没有吴姨娘,也会有张姨娘、王姨娘。 人家是真的贤惠人儿。 只是,韩娇娇可以不迁怒,却也不会跟这对母女亲近。 本来也没有什么关系。 她韩娇娇可不是什么可怜虫。 韩明珠习惯了韩娇娇的冷澹,并不觉得被羞辱了。 “你——” 窗外却响起了一阵喧闹声。 韩娇娇眼睛一亮,直接丢下韩明珠等人,她靠在栏杆上,张目四望。 人群中,年轻俊美的少年郎高高坐在马上。 韩明珠等人也被声音吸引,纷纷跑到了窗边。 “那就是状元郎?” 知道状元郎十八岁,跟看到十八岁的状元郎,绝对是两个概念。 年轻也就罢了,偏偏还这么美! 有个少女红着脸,低低的呢喃着。 美男子啊,活的、真正的美男子。 帕子、荷包、花束等,一股脑的丢掷出去。 当人的颜值达到一定的极致后,就是雌雄莫辩,老少咸宜,男女通吃! 她忽然发现,记忆中的清俊小少年,已经成长为偏偏美男子。 这人,还、还挺好看的! 而她素来苍白的小脸,竟在不知不觉间,染上了两抹红晕。 路过酒楼的时候,他抬起了头。 他本就生得极美,这一笑,更是如阳光般璀璨,如繁花般绚烂。 “他对我笑了!” “嫁给这么好看的人,似乎也不差啊。” 更不用说,人家还是六元及第的天才呢。 但,自家的子弟若是中个状元试试? 程家的五郎,只是中了个秀才,都成了他说亲事的加分项呢。 看看韩娇娇,再看看韩明珠,忽然不知道这对姐妹,到底谁才是真可怜! 我是郡主,我有嫁妆,我还有阿婶,以及他! 这一路走来,赵青云不知被砸了多少荷包、首饰或花束,他都动也不动,任凭那些东西掉落。 小小的荷包,稳稳的落入赵青云的手掌。 望着这样的阿姐,韩明珠忽然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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