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他的经验来看,敲诈别人,就得松弛有度,不能一直紧逼着,有进还得有退呢!
林栖当然不肯就这么放人走,苏悯长得这样瘦,腰细的他一手就能握住,得好好把人给养着,以后做起事来才舒服一点。
“这都到了午饭时辰了,你现在回去做饭也辛苦,不如先留在我这吃一顿,昨天逮了只野鸡养在后院,天气太热,看它也活不到明日了,今日正好杀了,招待招待你。”
什么?野鸡!
苏悯双眼瞬间发亮,什么敲诈男人什么欲擒故纵全都被他忘了个干净,早上吃的那个鸡蛋早就消化了,他已经连着好几日喝的稀粥,连肉是什么滋味都差点给忘了,更何况还是山上抓来的野味。
这...敲诈事小,填饱肚子事大!
“那....那就麻烦林大哥啦。”苏悯到这时候脸上才出现了些羞意。
看着苏悯脸上不似作伪的真心笑容,林栖暗暗吐出一口气,还好把人留下来了,否则难保他不会为了吃饭再去别人家里卖手帕之类的.
他长得这样漂亮,要不是因为成亲当晚丈夫就死了,有了克夫的传言,就被人娶走了,哪轮得到他?
自己先前怎么这么愚钝,要是早见到苏悯,这会他们同房都应该好几年了。
不过也好,他这些年打猎赚了些钱,听说苏悯喜欢漂亮衣服,他也是有资本养得起他的。
林栖端上来几碟吃食,有炸花生,果干之类的,让苏悯先垫垫肚子,随后便去后院,摘了点菜,抓上那只野鸡进了厨房。
林栖一个人生活了二十来年,衣食住行全是自己操办,做饭自然也不在话下。
第103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3)
他虽活的糙,可并不亏待自己,对美食也有些研究,且他有钱,油盐酱之类的调料都很舍得放,家里肉多,所以炒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
苏悯想去厨房帮忙,他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可刚进到门口就被林栖以温柔又强硬的姿态请出来了。
开玩笑,他一个大男人不做饭,怎么能让自己喜欢的小哥儿做饭呢?
林栖觉悟很高,从方才见苏悯第一眼自己的心动开始,就确认自己的的确确是喜欢上了苏悯。
苏悯乖巧的坐在桌边椅子上,偶尔吃点桌上的东西,闻着厨房里传来的滋滋油声和香气,两只大眼睛里透露着渴望。
林栖做了四个菜,野鸡汤,炒青菜,辣炒兔肉,和一道酸菜炖五花肉,这规格,比起过年时节的宴席也差不了多少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