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噬魂法咒(1 / 1)

混元北斗阵需要七人组阵才能发挥威力。 这样的人好找吗? 答案是不好找。 九叔一个,白素贞一个,况国华一个,再算上自己一个。 依旧还差着三个名额。 毛优还没出世,林乐虽有想法,也不会把筹码压在一个没出世的人身上。 至于何应求? 虽然有些交集,可林乐是穿越者,他知道《僵约》的剧情走向。 后面的何应求虽然混成了地藏代理,但实力摆在那里,上限绝对高不过徐福之流的二代僵尸。 这样的何应求能组混元北斗阵? 能,但只能混个位置,就像《射雕》里面的孙不二和赫大通,纯属凑人头。 在这样的环境下,林乐自然不会对罗睺赶尽杀绝。 他布置下都天神雷困住罗睺,以防止这家伙元神出窍。 在研究罗睺肉身的同时,林乐还分出心思研究另一个咒法:噬魂法咒。 天色渐黑,变作焦炭的罗睺重新恢复了血肉之躯。 罗睺悠悠醒转,当他看到近在眼前的都天神雷时,猩红的瞳孔不禁狠狠收缩。 他下意识握剑,才发现弑神血剑早被林乐踢到一旁。 “你肉身很古怪啊,这样都死不了!”林乐啧啧称奇。 “哼,” “大惊小怪,” “我是魔祖罗睺,诞生于混沌初开,不死不灭。区区都天神雷怎么可能杀得了我!”罗睺闭上眼睛,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 “既然不死不灭,那你怕什么天人五衰。”林乐更疑惑了。 “……” 罗睺扫了他一眼,眼中透着浓烈的好奇。 他很奇怪,一个拥有都天神雷的家伙,居然连什么是天人五衰都不知道! “不是,你这什么眼神。”林乐怒了。 罗睺轻哼道:“我只是奇怪,我既然能够都天神雷,为什么会不知道天人五衰!” “我应该知道么!”林乐眉头微皱。 罗睺语气一窒:“天人五衰是天道对万灵降下的灾劫,是至高规则,在这条规则下,所有跨不过去的生灵都只有一个下场,灰飞烟灭。” 林乐闻言暗自点头。 按罗睺的说法,林乐自然也就明白这家伙为什么要来找自己了。 忽的,林乐好似想起了什么:“等等,按你这意思,我也会面临天人五衰!” 罗睺不语,他扫一眼摇杆上的小青鸾,闷闷道:“这只鸟会,至于你?何德何能!” 林乐摸了摸下巴:“让我猜猜,是不是只有蕴含特殊血脉的生灵才有天人五衰!” “猜中了,可惜没奖。”罗睺冷笑。 林乐不介意,只摸出玉简晃了晃。 见着玉简,罗睺也不高冷了,他直直盯着玉简,再也不愿意搭理林乐。 林乐笑了:“我这里有一门噬魂法咒,能植入目标灵魂。还是那句话,你做我百年仆从,我传你秘法。如何!” 罗睺目光闪烁,似是在犹豫什么。 “百年而已,在你漫长的生命中不过弹指一瞬,不需要犹豫的吧!” 听到这,罗睺轻哼一声,终是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他闭上眼睛:“来吧。” 话虽如此,实则罗睺内心冷笑不止。 他是魔祖,是诞生在天地初开时的先天生灵。 虽说被封印了修为,又被放逐到了9号世界,但这改变不他是先天生灵的事实。 百万年的沉淀,他的灵魂强大程度堪称惊人。 “噬魂法咒?” “根本没有听说过,等会我装成中招的样子,拿到玉简后第一时间施展血遁术,到时你又能耐我何……” “嗡~” 罗睺正沉浸在自己的诡计中,忽的感觉识海一痛,等到他坐照自观时,才惊觉识海中多了一小撮密密麻麻的红色骷髅头。 “咒成,” 林乐挥手撤了都天神雷:“放心,只要不生出反叛之心,百年后我自会接触咒法,还你自由。” 林乐说着甩出玉简:“这是混元北斗阵,你拿去潜修,等渡过了天人五衰劫再来找我。” “提醒你一句,要是三十年内没有见到你,我会催动噬魂咒,那时候再求饶可就晚了。” “现在,你可以滚了。” “你……”罗睺暴怒。 在9号世界纵横数万年之久,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体会过这中当狗的感觉了。 他轻哼一声去捡弑神血剑。 “你可以滚,剑留下。”林乐眼眸微抬。 罗睺紧握双拳,他连续数次深呼吸,这才压下心头怒火:“仙师,提醒你一句,弑神血剑是我的本命神剑,你用不了。” “还有,等渡过天人五衰劫后我要怎样才能找到你!”罗睺目光阴沉。 “我就在这里,不会走。” 林乐摆摆手:“滚吧。” “哼。”罗睺拂袖离去。 尽管他心高气傲,但甚至仆从就该有仆从的样子。 自己可以倨傲一时,但如果一直这样,保不准会被除去。 “没了弑神血剑,我的战力起码降低七成,忍,必须要忍。”罗睺含怒离开。 跨出果园后,罗睺第一时间钻研起识海内的红色骷髅头。 他企图用强大的灵魂之力碾碎骷髅头。 但罗睺很快发现,这招行不太通。 密密麻麻的红色骷髅头像是跗骨之蛆,根本无法祛除。 他还感应到,骷髅头是一种以灵魂为食粮的诡异存在。 “奇怪,我竟然无法磨灭一个没听说过名字的咒术!”罗睺大为惊讶,同时也愈发谨慎起来。 他很清楚,事情发展到一步,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果园内,林乐站在废墟中,饶有兴趣的把玩着弑神血剑。 血剑长有三尺,剑身纹着一条双翼魔龙,散发着无比凶残的气息。 “弑神血剑,总不能连神都能杀吧!”林乐呢喃低语。 之所以强行留下血剑。 是因为这血剑连都天神雷都可以劈碎,在自己使尽一切手段的情况下依然能伤到筋骨,品阶之高明显还在仙品之上。 让这样一把神器流落在外人手上,林乐绝不允许。 “符剑对我已经没什么作用,可以捐给门派仓库。” “倒是这弑神血剑,有了这东西,就算组不成混元北斗阵,一样有机会杀出条血路。”林乐目光幽幽。喜欢九叔:我林乐,人送外号打通关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九叔:我林乐,人送外号打通关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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