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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吗? 周一我就打算回学校上课,虽然我心里很不情愿回学校,但是现在情况特殊,得逼他一把。 提前和班主任说过今天回来上课,我很喜欢这个和善的中年女人,在这个学校上学的人大多就住在古镇或者周边,大家都很熟悉了,在学校她也很关心我,我喜欢她胜过喜欢谢婉玉的多。 下课的时候偷偷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是爸爸发的消息,问我在哪。 我知道看到这条消息爸爸一定会来找我,故意慢吞吞的和朋友走在最后,出学校的时候门口基本没什么人了,但我还是一眼准确的找到爸爸的位置。 笑着和朋友告别才漫不经心的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就走,然后就放开和他并排走,不得不说古镇的风景还是不错,怪不得来旅游的人很多,这里还有很多当地人开的民宿,每年旅游旺季的时候都能赚的盆满钵满。 爸爸照例去厨房做饭,高大的背影显得厨房狭小拥挤,他头发长了点,尽管很少去健身房锻炼,但爸爸一直有跑步的习惯,所以他看起来不像同龄人,身材也保持的不错。 你受伤了?他放下保温桶走过来。 你怎么不早说。爸爸有些无奈的接过药酒,又问我,哪里受伤了? 这么一说他就明白了,表情有些尴尬,不知道是又想到了什么,犹豫的看着手里的药酒,见状我一把夺过来,那我去隔壁找李奶奶,她应该还没有睡... 这么说爸爸肯定不好拒绝吧? 我撩起一小截衣服等爸爸上楼,脚步声渐渐清晰了,我能听到他一步步上楼,甚至在脑海里幻想爸爸此刻的表情,但我还是乖乖把头埋在枕头里,不暴露自己上扬的嘴角。 嗯...我轻哼一声,撒娇道,爸爸,疼。 我都有些昏昏欲睡了那双手才离开。 房间安静下来,河流的水声和邻居们的嬉笑声从窗户里钻进来,老房子就是不好,不太隔音,动静一大周围的人都能听到,就像当年。 有评论说第三人称更好,你们觉得呢。我自己是因为想从我的角度来讲这个故事,是想体会不一样的写法。第一次写文也不知道你们是觉得哪种写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