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拿好,他走到戚龙雀身前,悄悄说道:“精通爬树吗?”
“我们那里家家户户种西洋苹果树,我从小爬上爬下。”
“这里的树可没有苹果树好爬,等下上山后注意观察树,随时准备上树躲野猪。”
“是。”
“多装几个面包,多带几瓶荷兰水,水壶里的水留到最后。”
待几人准备好,一直没去拿面包的格蕾丝就带着一行人往大刀屻出发。
一行五个人,参加游戏的三人之外,还有戚龙雀和格蕾丝的司机,说是司机,主职应该是保镖,手里拿着可以轰倒大象的12号猎枪,腰的两边各挂着一把韦伯利左轮,枪套有讲究,是战术枪套,不用拔枪,只要上半身往后一仰,就能快速瞄准射击。
就他这身装备,已经透露出他的战术特点“西部牛仔风格的快枪手”,就是不知道速度怎么样,能不能一秒钟把一支左轮的子弹射光。
不管怎样,有一个高手在,冼耀文放心了一点,也更不放心,若是遇到的情况不严重,有高手在更容易应付,若是遇到的情况非常严重,需要牺牲一两个制造逃命空间之时,他有很高的被选中概率。
“他奶奶的,能豢养这种高手,家世一定简单不了,投鼠忌器啊。”
冼耀文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在不久之前设想的遇险预案里,一旦需要人牺牲,首选格蕾丝,现在应该改一改。
来到山脚,往山上走之时,冼耀文改变了在队伍中的站位,他跟在李洛夫身后三米,视李洛夫为防弹衣、防刺服、防冲撞墙,路过每一棵粗树,都会在脑子里模拟一下最佳爬树方案。
上了山,不时可以听到树上的鸟鸣,香港冬天的气候温暖,是不少候鸟的栖息地,半空中盘旋着不少黑鸢,时而落下抓住一只小鸟飞走,也能见到小葵凤头鹦鹉扑棱着翅膀,冲着朝它扑去的黑鸢咒骂,“冚家铲”、“痴线”,一个个词从嘴里冒出来,不成句,却是人言无疑。
小葵凤头鹦鹉是鹦鹉中的蠢货,学人话有点困难,会说人话的肯定经常光顾居民区,一次次重复听到,无意中学会,且通过对人类情绪的识别,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词。
小家伙的一组脏词救了自己的小命,格蕾丝和李洛夫纷纷举枪瞄准黑鸢,砰砰四枪,没打中,却也把周边二十米半径内的其他鸟全部惊走,只有小家伙和同类没被吓着。
格蕾丝大概喜欢鹦鹉,放过枪后,就开始蛊惑树上的一只小葵,宝贝、甜心等好词说尽,小葵却没有搭理她,更别提落到她的手上。
无奈放弃后,队伍继续往上,没一会儿就来到一个小山岭。
小山岭树木稀疏,大部分表皮都被青草覆盖,只有少部分裸露着,入眼之处可以看到不少小型动物,躺在自家洞口晒太阳的猪獾,鼻子耸几下就闻到了人类的味道,嗖的一声躲进洞穴。
两头豪猪旁若无人般在一块岩石上舔舐,大概是许久未遇到天敌,让它们打破了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也可能是身体缺盐分缺得厉害,让它们不顾一切。
豪猪的肉味很鲜美,但是浑身刺和身上散发的恶臭成了保护自己的有力屏障,三人中无一人准备射杀它们。
岩石丛中,果子狸和鼬獾灵活地来回穿梭,很难捕捉到它们的身影。
唯有一头仰头叼食嫩芽的赤麂,长得蛮好看,也傻乎乎的,格蕾丝和李洛夫不约而同瞄准了它,冼耀文不为所动,一是他枪法烂,肯定打不着,二是这时候正是赤麂的交配期,不能打。
司机大概也知道这个,他及时拦住了格蕾丝,“小姐,这是一只刚怀孕的雌赤麂。”
格蕾丝不发一言收掉枪,李洛夫也是如此。
汽水放在兜里难受,冼耀文起开一瓶,灌了一大口,找李洛夫闲聊,“李先生,伱枪法怎么样?”
“我在苏格兰场受训的时候,拿过射击比赛的第一名。”李洛夫装了一个淡淡的逼。
“厉害,我在内地时也是扛枪的,却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一共只开过两次枪,一次打鸟,一次打到隔壁的靶心。”冼耀文亮了亮手里的猎枪,“枪在我手里还不如烧火棍好使。”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