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潘园安顿下来后,众人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清理行动。
房屋粗粗修缮了一番。
杂草被清除干净。
农田被整饬出来。
水碓被修复。
幢主糜晃甚至让人赶来了一大批牲畜。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永宁二年(302)十月,晴。
旷野之中,数百人弯着腰,手挥大镰,奋力收割草料。
邵勋直起腰来,擦了擦汗。
在这个年月,军士是要干活的。甚至于,世兵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在料理农活。
耽误训练?那就耽误好了。
训练多了,吃得就多,开销就大。
至于战斗力不行,那更无所谓了。大家都这样,比烂就行了。
去岁诛逆贼司马伦,洛阳左近十三岁以上男子悉数征发,这些征来的兵有战斗力吗?显然是没多少的,还不是一样上阵打仗?
真正不用干活的,其实就洛阳禁卫军的一部分人。他们是募兵,大部分时间在锤炼杀人的技艺,无需在田间地头劳作。
尤其是几个骑督辖下的具装甲骑,啧啧,那叫一个威武。一人三匹马,人马俱披重铠,冲锋陷阵,所向无敌,普通世兵抵得上人家一根腿毛吗?
“需要贵人提携啊。”邵勋默默叹了口气。
没有贵人赏识,这日子是真的难熬。
嗟叹一番后,正待继续干活,眼角余光瞥见了一抹血迹。
“且住。”邵勋按住了一名少年的肩膀,仔细看了看后,从腰间解下牛皮水囊,让他坐下。
少年有些不知所措,颤颤巍巍地坐到地上。
邵勋拿水清洗了一下。
少年的脚踝不慎被镰刀割伤,鲜血淋漓,看着很是吓人。
清洗完伤口,邵勋从身上扯下一段布,仔细包扎完毕后,说道:“去那边树下休息。”
“队主……”少年嗫嚅道。
他今年只有十岁,离乡万里,心中彷徨不已。受了伤只能自己默默舔舐伤口,想家的时候,还会一个人偷偷哭泣。
终究还是孩子啊。
“无妨。”邵勋温言道:“在我的队里,大伙本就应互相帮扶。”
说完,他喊来了另外两名少年,道:“将毛二搀扶过去,你等今日就照料他。”
“队主,还要割草呢……”有少年说道。
邵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们队还有四十七人,一人匀一点,很容易就完成了,去吧,听令。”
“诺。”二人领命,搀着毛二离开。
三人渐渐远去,毛二时不时回头看一眼。
邵勋笑了笑,大声道:“战场之上,刀枪无眼,谁都不希望自己被抛弃。一起割草,一起杀敌,一起吃肉,谁都不能落下。”
说完,他弯下腰,奋力挥舞镰刀。
众人听了,有些懵懂。
他们年纪还小,普遍不太能理解话语中的意思,但在队主示范之下,都下意识加快了动作。
邵勋哈哈大笑,镰刀上下飞舞,快如疾风。
光靠这一件事情,是无法改变一群人的观念的。好在他还有时间,在长期的相处中,可以通过一件又一件事情加深印象,最终捏合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团体。
辛苦的劳动持续到傍晚时分才结束。
邵勋让人把一束束草料堆到路旁,自己则拄着刀鞘,眺望西边的红霞。
捆扎草料的是潘园的庄客,邵勋认识几个,笑着打了招呼。
不过这些人都很木讷,唯有一老者愿意与他寒暄几句。
“长者身子骨还算硬朗。”邵勋笑道。
“不硬朗可不成啊。”老者叹了口气,一边熟练地堆放草料,一边说道:“没力气种地摘菜,不得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