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趁着现在这个空档,再招俩人,让小菊带着先适应适应。
秀荷一听,心里就有了人选:
“我觉得宋伯家的小儿媳不错,二十多岁,整天穿着汉服在村里晃悠,前一阵想找工作,但一直没合适的。”
对于汉服爱好者来说,能穿汉服还能挣钱,简直就是两全其美。
小菊附和道:
“晓晨确实挺适合咱这里的,人机灵,也勤快,前些天帮我家刨了好几天大白菜,从不喊累。”
听起来确实挺符合要求的……李裕说道:
“赶明儿让她来试试吧,行的话就留下,工资先按三千算,以后表现好了再加。”
得跟秀荷小菊区分开,这样才能激发老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安排好这些事,李裕来到厨房,将灶上煮着的牛肉捞出来,放在不锈钢筐里进行冷却。
这两天道哥一直尽心尽力陪着客人们玩耍,劳苦功高,特意买了好几斤牛肉,全煮了,让它好好过过瘾。
等肉晾得不烫手时,李裕端出来,道哥已经在餐厅门口等着了。
“呜呜……”
见到一整筐的大块肉,这家伙兴奋得直摇尾巴。
李裕把肉倒进盆里,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最近表现不错,下次去菜市场,我买点你没吃过的肉,给你尝尝鲜。”
立功了就得表扬,更何况道哥还拉来了秦琼,给这次汉服聚会增色不少。
小菊和秀荷去楼上开始整理房间,今晚被预定出去的几间客房也摆上欢迎果盘和小点心,让顾客一进门就感受到温暖。
果盘的种类不限定,都是李裕顺手捎来的水果,基本上就是冬枣、香梨、香蕉、丑橘、山竹、葡萄、提子、樱桃之类。
晚上,几位入住的客人穿着汉服,在ktv室高唱“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时,李裕刚收拾完厨房。
他锁上储物间的门,正准备去书房歇会儿,一身文士袍的吕布屁颠屁颠的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布包,像个赶考的书生。
“咦?老哥你咋不穿铠甲了?”
平时打扮得像出征的将军,突然换这么一身文士袍,给人一种被贾诩夺舍了的感觉。
吕布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纶巾:
“铠甲命人清洗了,所以换了这套衣服,还有没有合影的人了?他们人呢?”
“都回去了。”
李裕没想到这货为了抢秦琼的风头,还专门跑一趟。
不过拿汉朝的文士袍比明朝的飞鱼服,多少有点以卵击石。
飞鱼服这种御赐制服,不管实用性还是威严感,都不是松松垮垮的文士袍所能比的,只有汉代的正装冕服,才有一战之力。
听到大家都走了,吕布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
他从布包里拿出一张折叠着的宣纸递给李裕:
“文和先生对那副《临江仙》爱得不行,每天要读很多遍,上次把宣纸带回去,又乘兴书写一幅,特意让为兄捎来请贤弟指点。”
让我指点?
老贾也太看得起我了吧?
吕布掏出手机,点开一条视频给李裕看。
视频中,一身黑色文士袍的贾诩,用毛笔写完《临江仙》,又题上落款,盖上印鉴,然后笑呵呵的端起旁边的青铜酒杯抿了一口:
“奉先,这幅字烦劳带给李先生,请他指点一番,某不擅长书法,还希望李先生莫要取笑。”
李裕:“……”
老贾你这也太谦虚了,要不回头我给你表演一下,真正不擅长书法的人是怎么写毛笔字的?
他看贾诩端起青铜酒杯又抿了一口,忍不住问道:
“文和先生在喝什么呀?”
“贤弟送的红酒,涩不拉几的,他偏偏很喜欢,动不动就抿上一口,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既然他喜欢,回头再多送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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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