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齐洛和莫离跑步去逸雅名都给老祖宗上香的时候,莫离习惯性的打开钱颖的卧室看了一眼,人不在,已经离开了。 问了一下昨天晚上守家的老祖宗,才得知大半夜的钱颖就已经离开了。 知道是怎么回事,倒是没有慌。 齐洛还给楚婷婷发了一条消息: “钱颖昨天晚上直接找了我,我给她转了50万,你以后不要掺和我的事情,也不要坑她了。”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楚婷婷才回复: “表哥,你不要听她一面之词,我其实是在帮她。” “行了,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以后记得别掺和我的事情就是了,这样很让人反感的。”齐洛不耐烦的回复了她。 “好吧,我知道了。”这是楚婷婷最后的回复。 回消息的时候,齐洛已经吃了一个厉鬼回家了——在莫离的陪同之下。 他现在的实力增长得很快,已经可以比较轻松的和厉鬼单挑了。 但是在他看来,鬼与鬼之间的打架,就纯粹的菜鸡互啄,看着神乎其神,实际上软弱无力。 所谓的厉鬼,也只能欺负一下病人,还得是那种身体很虚弱的病人。 碰一下正常人自己都会受伤。 能够让人害怕,主要是神秘,看不见也摸不着,然后让人无缘无故的发病。 别的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自己当了鬼,才知道一个鬼是多么的弱小。 怕的东西太多了。 怕阳光,怕血气,怕火,怕雷电。 听莫离的说法,那些鬼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鬼王。 而所谓的鬼王,也不过是能够在大白天行走于阳光下——这个正常人就可以的。 那就是另外一种意义的永生了。 当然,话说回来,觉得那些鬼物弱,那是因为他自己能够看到鬼物的存在,有肉身在,有很多办法将其驱赶走。 对那些看不见鬼物的人,这些鬼物,确实很厉害,是无法战胜的存在。 这些天他和那些厉鬼菜鸡互啄,吞噬了那么多厉鬼,壮大了自己的神魂,还学到了很多的战斗技能。 另外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肠胃适应过来了,吞噬一个厉鬼也不会拉肚子了。 这也避免了每一次都要躲在厕所里做好准备再来干活。 那种公共厕所,可不是什么好去处。 在那里一蹲半个多小时,也挺折磨人的。 神魂的壮大,能够让他的听觉更为灵敏。 只不过,有时候听觉太灵敏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这东西又没有开关的,想启动就启动,不想启动就关闭。 那些声音都是被动接收的。 耳朵里的噪音很多。 有时候还会听到一些让人尴尬的声音。 比如说,别人背后对自己的议论。 此刻他坐在三楼的卧室,就能听到一楼客厅里的楚淑媛和齐大富说到他。 齐大富难得中午回来一次,说到了齐洛回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身体也调养得差不多了,天天待在家里也不是个办法,应该给他找点事做,给家公司让他来管理一下。 以后还要指望着他担起齐楚集团的担子。 楚淑媛不同意:“儿子什么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也给过他公司管理,结果弄得一团糟,我觉得就这样也挺好的,天天待在家里,不乱花钱,也不搞事情。” “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就跟养了个寄生虫一样吗?”齐大富道。 楚淑媛叹息一声:“能安安心心的做个寄生虫就不错了,像以前一样,那都不是寄生虫,那就是个蛀虫,吸血虫,要不是出那场车祸,咱们齐楚集团都要被他给霍霍没了。现在这个样子,你应该庆幸才对,就让他安安心心的在家里待着,多找几个女人,多生几个孩子,咱们再好好的培养他的孩子,挑一个优秀的来当未来的接班人,那不更好吗?” 这样的评价让齐洛觉得很羞耻。 好像他的价值就体现在传宗接代上面。 其余的都是负面的——蛀虫,吸血虫。 寄生虫,这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接受的评价,但是在他这里,竟然成为了比较好的评价了。 实在有些丢脸。 ——虽然这样的评价是对以前那个齐洛做出来的,可现在他就是那个身体的继承人,评价自然也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齐大富有不同的意见:“但我觉得他醒过来后,已经懂事了很多,跟以前相比,简直就是脱胎换骨。我想试一试,给一个公司让他来管理,看他能不能搞好。搞不好,也就是那点钱,咱们也赔得起。要是搞好了,再好好的培养一下,以后也未必就不能接我们的班。” “你这样太冒险了。”楚淑媛道。 “我怕来不及了,”齐大富叹道,“我已经快60了,现在开始培养他,最少也得十来年的时间,才能让他接掌集团,到那个时候我也就70岁,我能够撑得下来。如果要培养他的孩子,你算一算,至少还要等20多年,他的孩子才能大学毕业——你不会认为一个大学都毕不了业的能够当基础集团的接班人吧?那个时候我就80多岁。大学毕业了,可以进入集团实习,就算他很优秀,但要等他能够做集团的接班人,怎么也需要10年吧?那我就90多岁了。你说,我能活那么久吗?就算我能活那么久,到了那样的年龄,我还能管事吗?” 这话让楚淑媛沉默了起来。 过了很久,才说道: “你也不用那么累的,可以让一些靠得住的人来帮着你管理集团,给你分担压力。” “谁能靠得住呢?”齐大富道,“要是连自己的儿子都靠不住,还有谁能够靠得住?” 楚淑媛道:“我觉得元雄那孩子——” “别说这个了,那只是你个人的观点,”齐大富道,“正如我觉得齐枫靠得住一样,你也不会认同,我们没必要因为这个吵架。” 楚淑媛沉默了更久,才说道: “你自己去问他吧,他要是想管理公司,我也不会反对。他要是不想管理,我觉得你没必要强迫他去做这样的事情。” “当然不会强迫,”齐大富道,“想管理公司的,不一定能够管理得好,不想管理公司的,那肯定管理不好。”喜欢借尸还魂:我成了财阀家的傻儿子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借尸还魂:我成了财阀家的傻儿子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