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了内室之后,万氏仍旧言笑晏晏,好像方才的尴尬便不存在一般。
她上下打量了沈椿几眼,看着她腕间的玉镯,笑:“这镯子我当初在长公主的腕子上见过,上品羊脂玉雕得绞丝镯,一大块美玉只能雕出这么两只,是世上罕有的珍品,还是咱们阿椿有福气。”
这镯子是长公主按照份例赏的,春嬷嬷提醒她得时时戴着,以示对长公主的恭顺,但公主之尊,即便只是随手赏下的,也是世间难寻的珍宝了。
承恩伯府不过暴发人家,家里出了个宠妃才得封了个伯爵的虚衔,金银虽然不缺,这样的珍宝是再也没有的,谢家手指缝里随便漏点儿都够让人眼红了。
万氏话音刚落,立刻有七八双眼睛盯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开始议论:“说来这福气原本是信芳的,倒是让阿椿这个后来的捡了这个大便宜。”
“这么说来,这镯子也该是信芳的,要不是她把这婚事让给你,你哪有这样的好日子?”
“便是这样,这孩子还总不和婶子亲近,我都替婶子不值。”
众人越说越发性儿,竟是三三两两地排挤起沈椿了。
沈椿低头看着地砖不说话。
每回都是这样。
她刚被接回家,也是真心想要孝敬这个看起来温柔善良的继母,更何况她还是自己母亲的妹妹,但没过几日,她就发现了不对劲。
她住的地方是万氏给她安排的,也是伯府最大最宽敞的一处小院儿,但是这里水草丰茂,夏热冬冷,天热的时候蚊虫咬她一身的疤。
照料她的那些下人也是万氏给她挑的人,总是抢父亲给她的好吃好喝好料子,她做错什么事儿,这帮人不但不提醒,反而当着她的面儿放声大笑,由着她在人前出丑,但她只要跟父亲告状,万氏立马温柔道歉,连连自责,重新安排另一拨人手,却只会比上一拨人更加过分。
做错了什么事儿受罚的时候,其他人的伤口看着厉害,回去歇半天就好了,她受罚的伤口,面上看着不显,实际上却疼到了骨头缝儿里,疼的她夜里睡不好觉,白天更没精神学规矩学认字。
这些看着对她慈蔼和善的亲戚,实际上抱起团来排挤她,孤立她,大家凑在一块儿的时候,她有心想插话进去,也被人刻意地无视了,倒逼得她在家里成了个哑巴
。
乡下讲的是有仇报仇,有什么污糟事儿当面骂出来就是了,为着这些零碎儿折磨,她没少去跟父亲告状,一开始父亲还帮她出头,到后面父亲公事又忙,底下还有两个儿子要他操心,他也难免有些嫌沈椿不懂事,久而久之,她不孝不悌的名声就传出去了——她怎么辩解也没人信,就连她的夫君都不信她。
如今她们又来这套,沈椿索性闭紧嘴,一个字都不往外蹦。
大家见她如此,议论几句也觉得没趣儿。倒是有个堂姐十分不客气,也没拿沈椿当回事儿,直接问道:“阿椿,你这双镯子能不能借我戴戴?”
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椿手腕上的镯子:“我肤色白,戴白玉的肯定更好看。”这是挤兑沈椿肤色不够白净呢。
沈椿这才张了嘴,撇过头不看她:“这世上肤色白的人多了去了,我还一人给一对儿镯子吗?”
堂姐被讥讽的脸上有些挂不住,皮笑肉不笑地道:“我就是戴来玩一会儿,你怎么变得这样小气了?”
她说完这话,沈椿也不搭理,她自讨了没趣,眼珠子乱转了会儿,忽然起身退出去了。
等到大家闲话得差不多,万氏才把沈椿叫进了内室,上下打量她几眼,问:“听说你和谢三郎大婚三日未曾圆房?他还发现你不识字的事儿了?听说颇为震怒?”
沈椿跟她没话说,随意点了点头。
万氏微微笑了笑:“既然这样,少不得我和你父亲帮你想个法子了。”
她抬手拍了拍,有个极标致的丫鬟掀帘而入,向屋内三人款款施礼。
这丫鬟的气韵和沈信芳颇有相似之处,一样的翩然出尘,清丽婉转,更难得的是通身都带着一股书卷气,绝不是寻常丫鬟。
万氏信手一指:“她名唤君怜,在我身边伺候过几年,只是寻常不叫她抛头露面,你应当是不认得的。她原也是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因遭了灾才被贬为官婢。”
她悠然道:“之前教你识字的丫鬟到底只是寻常下人,今后便把君怜指给你,以后由她在谢府教导你读书认字吧,这也是你父亲点头的。”
她弄这么个貌美丫鬟塞给沈椿,当然不是为了教她认字,她的女儿既然嫁不成谢钰,她总得想想别的法子,好让这桩婚事能惠及她的儿女——这丫鬟是她找着信芳找的,料想应该能得谢钰的喜欢,等她一旦得宠,再生下一子半女的,就更不会有沈椿什么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