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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真妇人也(1 / 2)

(' 卢怀慎与卢从愿,之所以关系非常铁,是因为他们是连襟,媳妇都是来自于荥阳郑氏。

到了卢奂这里,妈是郑氏,也给他找了一个郑家的媳妇。

媳妇的名字很好记,郑甲第,姿色一般,贵在气质,给卢奂生了一个儿子,卢振,在国子监上班。

没错,是上班,不是读书。

卢奂是看起来很年轻,实际上年龄也不算小了,四十六岁,与史书记载的年龄有些出入。

返家之后,媳妇帮着他卸掉甲胄,一声不吭,偷偷地抹着泪。

范阳卢,荥阳郑,两家甲姓门第的结合,日子却过的异常清苦,妻子肯定是有些心酸的。

咱们又不是真的缺钱,何苦总是委屈自己?

卢奂这个人,也收过别人的礼物和好处,但是这些财物,他都用来补贴河北入京考试的学子,自己根本就没有留下一点。

君子用财,取之有道,用之也有道。

他在河北老家的财产,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但是他没用动,全都存起来了,安禄山如果造反,抄卢奂的老家,绝对能吃饱。

卢奂心里很清楚,他想要继续掌管铨选,必须留清名于世,才能获得天下士子的认可,别的铨选官员,在学子当中,都没有卢奂这个威望。

因为他一直都记得圣人曾经对他的爹,说过的一句话: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镇雅俗耳。

什么意思呢?朕将天下之事委付姚崇,只是想让你对雅士俗人起镇抚作用。

这就是清流领袖,而卢奂走了跟他爹一样的路线,也就是李隆基评价他的那四个字:不坠家风。

妻子跟着他过了这么多年的苦日子,却不敢抱怨,因为卢奂是一个超级大男子主义。

家里家外都是他说了算,非常独断。

“哭什么?我已经嘱咐大郎,最近就住在国子监,他的安危不会有事的,”卢奂斥责妻子道。

郑氏一听到儿子,更加伤心难过,我这辈子清苦也就罢了,给你生个儿子,却也要跟你一样清苦。

那么身居高位,到底图什么?

无声的抱怨,也惹来了卢奂一阵不满。

他这个人,对待心里真正在意的人,是很严厉的,一点都不明白情感是需要温柔对待的,说他是直男吧,在外面反倒是翩翩君子,极为予人好感。

“圣人要改元了,给你阿爷写封信,让他做好准备吧,”卢奂来到书房,提笔道:

“我帮你写。”

瞧瞧,写封信他都要做主。

郑甲第的父亲,是颍州刺史郑长裕,郑长裕还有一个闺女,嫁给了刑部司门员外郎崔涣。

也就是说,卢奂和崔涣,是连襟,但是卢奂跟人家不走动,只有妻子会常常去找自己的妹妹诉苦。

郑氏似乎已经习惯了,在一旁为丈夫磨墨,让丈夫以她的口吻,给她爹写信。

这叫什么事啊?

陈希烈夜观星象,觉察紫微星大盛,彰显着圣人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崇有德,重有道,显有能,应即改元,加之道祖赐灵符,乃天物,宜改元天宝。

李隆基批准了,将会在正月初一,正式颁布改元诏书,大赦天下,并且改州为郡,重置印玺。

见到道祖的田同秀,被封为朝散大夫,找到灵符的函谷关桃林县,改为灵宝县。

卢奂让老丈人早做准备,是因为改州为郡,地方衙门要变动的东西很多,别的不说,各个衙署的文书格式就得改一改,印玺印章都要换,还要列入地方志。

“这么一改,李适之应该是没事了,”卢奂自言自语道。

他很喜欢跟妻子聊政事,当然,是那种可以泄密的,而妻子也是一个合格的聆听者,每次听到丈夫这样说,都会来一句:“噢?”

她噢一声,卢奂才能有下文,才不至于扫丈夫的兴。

果然,卢奂继续道:

“我总琢磨着,京兆尹这个位置,还是要落在韦坚头上,但是这个人实在是不值得信赖,李适之与他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

“噢”郑氏点了点头。

卢奂又道:“但是杨慎矜必须罢官,此贼窃居太府寺,于国无益。”

“是啊”郑氏道。

她其实一点都不关心国事,那是生活无忧的人才会关心的,她现在想要解个馋,都得去妹妹家里,哪会在乎谁当京兆尹?

就在夫妻俩聊天的同时,卢宅的后院翻墙进来一个人。

卢府的护院第一时间与对方碰头,将其领至卢奂的书房。

河西马弓手,高见。

要么说高这个姓氏,真的很好取名,高尚、高见、高明、高山、高远,都是好名字。

高见原来不叫高见,也是盖嘉运给改的名,因为这小子很有鬼点子。

“贼人今晚的住处,在新昌坊附近,多半下手会选择那里,小子是奉命来帮着卢郎准备的,”高见朝卢奂叉手道。

金吾卫怀疑的人非常多,那么肯定首推落脚在曲江南街附近的。

长安城门的开闭时间,与里坊门的时间不一样,里坊晚一点,在早晨五点,正是官员们出门参加朝会的时间,也是商贩们开始布置摊位的时间。

“如何准备?”卢奂问道。

他知道高见,因为这是李琩跟他约好的传信人。

高见小声嘀咕几句后,卢奂点了点头,让家仆将高见带下去准备。

刺杀分两种,要命的和不要命的,要命的担心被抓到,多半会使用弓弩等远程武器,不要命的那就是死士了,一般都会直接登车杀人。

卢奂披甲,防的是不要命的,而高见的安排,是防要命的那类人。

所以卢奂的马车,要在车内三个方向钉上木板,至于正面,就得靠卢奂手里的那副盾牌了。

他在军器监领的,下班领,上班还,下班再领

因为他是今天才从兴庆宫出来,所以只能是今晚帮他改装马车,毕竟金吾卫不能跑兴庆宫去给他改。

妻子郑氏已经吓得面无人色了,但又不敢说什么,一个人坐在那里哭哭啼啼。

卢奂看在眼里,也很心疼,但嘴上却来了一句:

“真妇人也!”

王人杰今晚已经换到了新昌坊所在的塔楼,他的装备只有一面盾牌,一张弓,三十支箭。

他选的这个位置非常好,既可以俯瞰新昌坊的动静,曲江南街的情形也一览无遗。

军中牛逼的人,大部分射术都很厉害,而王人杰是什么都很厉害,六边形战士。

这次行动,也是他来主持,李晟经验终究还是欠缺点。

冬天,是日短夜长,大概早晨六点至七点,天才会微微亮,而卢奂出门的时间,是五点,抵达新昌坊最多二十分钟,天还未亮,但是那个时候里坊会开门。

晨钟开,暮鼓闭。

随着钟声响起,早已等候在坊门的坊吏,缓缓将大门打开,坊内的商贩也开始一涌而出抢占自己的摊位。

摊位是固定的,但界线不太分明,所以经常引发矛盾。

你多占了我三寸,我不乐意,就可以吵起来。

负责巡街的卫士、街使、不良人,也开始上班,一切都与往常没有什么区别。

王人杰没有来过曲江南街巡查,这几日驻守,让他看出来一些异样。

那就是这里戍卫很松垮,远不如北城,毕竟南城没住多少勋贵,那么负责巡查这里的卫士,也大多比较懒散,经常找不到人在哪里。

“他们出门了,都带着兵刃,不过还未离坊,”老黄狗蹑手蹑脚的摸上望楼,小声道:

“天太黑了,看不清他们是否携带弩箭。”

长安城里携带兵器是非常常见的,朝廷是允许的,但携带弩箭,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因为即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给他一把弩箭,也是危害极大,好比后世你带着枪。

老黄狗不怕弓,就怕弩,那玩意带甲都不好防。

“人都准备好了吗?”王人杰问道。

老黄狗点了点头:“三个,都是徐重的人,我亲自抓来的。”

他本来就在徐重手下做事,那么徐重在长安那些地皮流氓的马仔,他见过很多。

这三个人,现在还活着,但已经可以当他们是死人了。

就被藏在不远处金吾卫的一座卫所,一旦事变,就会被砍杀,然后带出来,伪装成刺客,栽给窦锷。

又有一名河西兵登上望楼,禀报道:

“卢郎离府了,七个弟兄在暗中缀着,再有一刻,可以抵达这里。”

眼下的情况,不适合任何传信手段,天黑看不到手势旗号,更不能以哨音传信,否则会打草惊蛇。

只能口口相传。

王人杰点了点头:“你们下去准备吧。”

大街上热闹的声音充斥耳内,却看不到多少亮光,除了那些正在生火的摊贩,那点光是没有任何能见度的。

大家都在摸黑摆摊,因为照亮的烛火灯油,太贵了,用不起。

但是卢奂的马车,是有灯笼引路的,在这条没有几个去皇城上班的大街上,分外的显眼。

而这条街道上的商贩们,很多都知道这是国宝郎的马车。

卢奂这小子非常得人心,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个清官。

随着车队抵达新昌坊,大街上的情形明显不对劲了。

以王人杰的角度,已经能看到不远处十几名壮汉的身影,已经从坊内的十字街转入了曲江南街。

而对面的里坊内,同样有十余名壮汉缓缓走出,他们沿着道路两旁,形似路人,慢悠悠的移动着。

这个时候哪特么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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