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以为就算她妈妈知道,也有足够的时间自我开解并观察,母女俩可以心照不宣一段时间,直到大家平静接受。结果她的取向这么突然地被甩在她们脸上。她跟湛秋是无所谓,只觉得曾家乐像一个跳梁小丑,如果不是那一层血缘关系,这样的人连跟她们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但她妈妈不可能完全不在意,她跟哥嫂、侄子的感情很深,又对沈清慈期望颇高,且在乎体面。她这辈子都生活在那个环境里,心理不可能不受影响。只是愧疚归愧疚,沈清慈的不后悔也是真的。既然走到这一步了,就要想着怎么再往下走上一大步,而不是遗憾这一步走的不好。“魏姐,麻烦送我们去我的公寓,还记得地址吗。”她客气地说。“记得,沈小姐。”沈清慈抛下别的,与她笑谈:“我们很久没见了。”“是,沈小姐一如既往的漂亮。”魏姐最甜道。湛秋兴冲冲地问,“我是不是还没告诉你,我们俩在谈恋爱?”“告诉了的,昨天就告诉了。”魏姐回答。昨晚湛秋冷不丁地宣告这事,她还认真想了一下,这有没有可能是愚人节的延迟版,但湛秋的精神状态又说明这是真事。她昨晚还问:“大小姐知道吗?”湛秋说:“马上了。”魏姐也不清楚这事目前为止到底有没有广而告之,反正大小姐没提。湛秋逗她:“那你怎么还喊人家沈小姐?”魏姐一听这话,专注路况的同时不得不分心,想了半天,想出的几个词都不符合,根本不敢说出口。不能怪她,她这也没这方面经验啊,连个提示都没有。还是沈清慈救她:“那以后就喊我清慈吧,魏姐比我大几岁,喊名字就好了。”湛秋家的人都喊她枫叶,喊自己名字也更适配。她如是想。魏姐松口气,又是个憋不住话的人,忍不住开玩笑:“好的,如果需要我喊少奶奶也是可以的。”其实她刚才很怕被这样要求,喊倒是不难,就是容易脚趾扣底。好在沈小姐没有特殊癖好。沈清慈慌忙做了个停止的动作,“千万不要。”她会做噩梦。湛秋已经笑得腰腹都在疼了。到了目的地,湛秋跟着沈清慈上楼。阔别已久,喜不自胜。沈清慈家里的陈设布局几乎一成不变,只是餐厅多了一张餐桌,看上去有了烟火气。湛秋坐下准备换鞋时,沈清慈主动与她相吻,像忍了很久的情绪终于可以舒缓,吻得小心翼翼又得寸进尺。湛秋被这个吻勾起了旖旎心思,“你身体跟心情都不难受对吧?下午可以在家待着对吧?”沈清慈挑眉,也不回答她,笑得风情摇曳。她也坐下,在一旁换鞋,湛秋打开相机记录下两人坐在玄关这一幕。没有文案地发去朋友圈。第113章 浸在盛夏,沸腾在盛夏。躺在盛夏,浸在盛夏,沸腾在盛夏。在床上拥吻,她闭上双目,闻得见沈清慈清洗之后舒爽的味道。仿佛从昼入夜,供她肆意休眠。沈清慈的头发没全吹干,部分发尾还带着一点湿气,形成看不清的淡淡雾气,横亘在她们四周,与冷气相汇后令人陶醉。在意一个人到了深处,就连她没吹干的发尾也是一首诗。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一本无聊集。湛秋刚才在房间喝着冰气泡水,等她洗完澡,在情愫躁动的状态里感觉自己等了很久,顾着礼貌和矜持才没去打扰。直到听到吹风机的声音,她才去开门,幽幽怨怨地撒娇说:“怎么还洗头发了呀?”在此之前,她就被沈清慈的吻和笑挑拨兴致,迫不及待地想投入欲海。但不洗个澡她们不可能往床上躺,于是说好,速战速决。湛秋倒是贯彻了方案,以为几分钟就可以,没想到沈清慈还不紧不慢洗了个头发。沈清慈吹着头说:“去去晦气,要洗干净。”湛秋一听也很理解:“也对,你这几天辛苦了,生病,照顾病人,应付发疯的家人。”每一件都值得焚香沐浴,把晦气清出去。“还有呢?”沈清慈乜她眼。湛秋又认真地补充:“还有工作,请假还要开会,非常晦气。”“还有呢?”沈清慈停下来看她。湛秋被她盯得心领神会,害羞又期待地笑起来:“还有,当然是因为我们好多天没有了,洗干净比较方便是不是?”她好像完全忘了这几天里,沈清慈还经历了受骗,戳破谎言等一系列的事故。可能因为结局是完美的,湛小姐又被偏爱得过头,压根不往心里去。沈清慈现在心变软了,嘴巴更软,也不忍心多说她,放在从前怎么都要拿出来重提,戳戳某人的钝感之心。现在她更愿意配合着说,“方不方便,就要看你想做什么了。”看湛秋满足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湛秋带着她在酒店住了一周多,做了不知道多少次,期间指套也有补过货。湛秋不是一个对“归属感”需求高的人,原因是她从来居所就很多,很少在某个地方长久居住。所以对她而言,只要是她自己下榻的地方就都是家。哪怕是酒店,如果她住得舒服,又有人陪着她,那也算家。可是,几年后,再回到沈清慈的公寓,趟在这张床上,与沈清慈做亲密的事情时,她还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有一种“终于”的感慨漫上她心间,好像那之前的相遇相处无非是为了拿到这张床的入场券。湛秋喜欢这里,喜欢被沈清慈布置得冷冷清清,没有生活痕迹却让人贪恋的领域。亲密的举动全程是一部微型小说。开篇是引出下文的楔子,或简短但精练到位,或绵长又细心备至,留些线索和提示,勾出几簇渴望继续的火光。湛秋照顾到她每一处看似寻常冷静,但藏着宝藏的地带,只需要耐心地探索一会,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和邀请。正文为剧情需要而风格各异,讲究起承转合。篇首或缓或慢,娓娓道来,或开门见山,之后再一步步地扩展,深入,完整交代这篇故事。湛秋选择了由浅入深的叙事,因为了解沈清慈的阅读喜好,这样更能令她得到最终的满足。否则她会吃不消,书也读不下去了。“清慈,你是不是还在发烧?”“……我没有。”可是很烫,也很极致。湛秋想,如果不是清慈没退烧,那就是她自己心境不同了。从前的故事只要吸引人就好,立意,深度,影响通通不谈,她们只讲述当日的剧情,往后如何,一概未知。那是美的,短暂的,更像是歌颂自由与青春的诗篇。也是宝贵的回忆。但是现在她们崇尚真正的爱情故事,独爱长篇,爱正统文学。写到高潮处要找准关键之处,力求将故事推入更高境界,读故事有无爽感大多源自这处写得是否精彩。湛秋在讲述故事方面有足够的天赋,她第一次书写时,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没有令她唯一的读者沈清慈不满。时至今日,虽然她的写作经验不能跟很多前辈相比,但悟性高加上读者黏性较高,技艺已炉火纯青。她将耳朵贴在沈清慈脸侧,听全了沈清慈给她的所有反馈,哪怕只是轻吟时的兀自停顿,最喜欢的还是失控后抛却一切顾忌的肆意。像听书听到关键时刻经久不息的掌声。尾不能烂,不能潦草结束,否则一个故事再精彩也不算好书。湛秋最后躺下来,紧紧与她相拥,手掌心与她的背上流淌着汗液,尚未平复的呼吸在杂乱中找到了彼此的节奏。然后她们相拥着,说无关此间的悄悄话,但在其他话题进行时,又会没逻辑性地跳转回来,一起复盘和回味刚才的欢愉。如此反复,直到将盛夏漫长炎热的下午一点一点杀死。一同死去的,还有那些困扰她们的人与事,万事万物都在这个时刻里变得微不足道。不断被放大的,只有她们眼中的彼此。沈清慈在此时又说了一遍:“我爱你。”上一次说,是刚才攀登到顶峰时,情绪跟着生理反应往外倾斜,除了搂紧湛秋以外,她想张扬地挥霍一次爱意。我喜欢你,我爱你这样的话,即便说上一万遍,也不会让人失去自我。多说何妨。湛秋大抵是还没听习惯,居然先愣了愣,才不大流畅地回了一句“我也爱你”。声调还在中间碎了一下,显然是紧张过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