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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深山捡鞋子(1 / 1)

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这个时候的人流量明显减少了,可能有一部分是留在东台等日出的,还有一部分已经朝着其他台走了。 他们登上了一个小山坡,这里五颜六色的野花开的奔放浪漫,绚丽多彩,绿油油的青草像是地毯一样将小山坡铺的严严实实。 因为已经过了饭点儿了,他们还没有进食,这里深处大山深处,根本没有卖东西的人家。 他们出门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大堆吃的,这是每次旅行必做的事情,第一是为了省钱,第二是如果遇不到饭店的话,也能临时将就一下。 “咱们不然开始野餐吧!”玄凌驻足,抬眼望着一望无际的大草甸,这里风景秀丽,美成了一幅画。 “好啊!”晨晨卸下背包,将李平给的那个防潮垫掏了出来,平整的扑在了草甸上。 “来,吃汉堡吧!”玄凌卸下背包,搁在了垫子上,玄凌也坐了下来,从背包里掏出来的汉堡,递给了晨晨。 “不是说不买汉堡了吗?”晨晨一脸惊讶的看着玄凌,抬手接过来了汉堡,汉堡是晨晨最喜欢的东西。 平日里尽管没钱,玄凌隔一段时间都会带着孩子去吃一次汉堡。 “原计划是不买的,但是我就想着这深山野岭的也没有个吃饭的地儿,汉堡毕竟可以顶一顿饭!”玄凌掏出了面包。 “确实,能在这里吃到汉堡,确实很难得。”晨晨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你怎么不吃汉堡呢?” “买了两个,但是我不喜欢吃这个,晚上若是没地方吃饭的话,你还能将就一顿!”炫铃吃起了面包。 “哎呦,哪能每顿都吃汉堡啊!那一个是你的,我不吃。”晨晨拒绝了。 吃过午餐,这个时候已经看不到什么人了,午餐的过程中倒是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了好几个。 “那咱们走吧!”玄凌惬意的躺在垫子上,仰头望向天空,这个时刻是无比的幸福的,脑袋里是放空的,心情是安静愉快的,这可能就是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刻吧! 这个时候晨晨哪有心思躺着,他还在对着周围的景致一通狂拍呢! “马上就好了!”晨晨喜欢这里的蓝天白云,尤其喜欢云层的变化。 这里的云层一会儿一个样,肉眼可见的无穷变幻。 “走吧!我拍了可多漂亮的照片了!”晨晨拿着相机给玄凌看。 “哇塞,好漂亮啊!这些景我都没有欣赏呢!来,给我也照一张,做个留念!”玄凌起身,来到了一片比较密实的野花丛里。 接下来晨晨又是一通狂拍。 两人收拾好行李,便开始了长途跋涉。 这种未知的探险,既有趣又刺激,时刻左右着你的神经。 他们离开午餐这个地方的时间是两点多一些。 这个时候路上已经看不到人了,顺着杂草丛生的山坡丘陵一路前行,脚下感受到的绵绵青草带来的柔软感。 头顶上是蓝天白云,虽有一轮大太阳在头顶,但是山区的凉意压制住了太阳炙热的光芒。 一步一景,步步不同,映入眼睑的都是那些在电视上都看不到的景致。 这里的生态很原始,花草生长茂密,但是经过人类的不停行走,隐约间也踩出了一条羊肠小道,这里的羊肠小道不比农村那些,农村那些小道是很齐整光秃秃的样子,这里虽然也是肉眼可见的小道,但是小道上铺满了青草,密实的看不到下面的泥土。 “看来咱们带的这些东西都派上了用场!防潮垫刚才也用了,登山杖一直在用,这些吃的,也派上了用场。还有遮阳伞,确实还挺有用的。”晨晨一边走,一边发表着意见。 “就是啊!如果咱们去恒山那次,有这个登山杖的话,我的腿和脚肯定不会疼,到时候也能转DT市了,大同动物园成了咱们的遗憾。”玄凌也发表着见解。 “这里一直走下去是哪个台?”晨晨问道。 “应该是北台,据说北台是最远的一个台,那里也是最冷的一个台!咱们的背包也不够大,所以也没装什么衣服,这里没觉得冷,北台也冷不到哪里吧!” 玄凌当时就觉得七月份的夏天,能冷到哪里去,所以就没有带多余的衣物,就是担心下雨,带了两个大雨披,如果冷的话,还能当一件衣服。 毕竟衣物是很占地方的,晨晨出门就穿了一件短袖,外面套着一件长袖,玄凌带了一个小夹克在背包里放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蕾丝上衣。 这些后面确实都派上了用场。 这一路走来本以为很快就会看到下一个景点,但是走起来才发现,这里的山路真的是太漫长了。 走过了一岭,前面还有一山,走过了一山,前面还有一坡,走过了一坡,前面还有一丘陵,总之绵延不断的山路,让人走到崩溃。 好算是周围的景致各不相同,所以才没有引起视觉疲劳。 总以为前面的前面就是尽头,结果是永远走不完的路,根本就没有尽头。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在这里见不到一个人,无论是前面,还是后面,除了被风吹动的经幡,再也看不到一个人,甚至于连人类生活过的痕迹都发现不了。 但是被踩过的路只有一条,所以不可能走错,玄凌之前记得李平说顺着经幡走,就不会迷路。 玄凌一路上可没有看经幡,就是循着被人踩过的杂草一路前行。 本以为这样晴好的天气,再加上愉快的心情,便是一路坦途。 结果在走过一段山路之后,忽然听到了轰隆隆的雷鸣声。 不远处的山峰还能看到一道长长的闪电划过天空。 在不远处的一处山峰顶端,已经开始乌云压顶,黑压压的厚重云朵像是要将山峦吞噬掉一般。 这个时候的炫铃内心是有些恐惧的,因为下雨天在山顶行走的话,很有可能会遭到雷电的怒劈。 虽然他们这里依旧是晴好一片,但是这里的云层变换的速度比他们行走的速度还快。 所以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晨晨,也不知道咱们这里会不会下雨?”玄凌一脸担忧的看着天空。 “天空晴的这么好,怎么可能下雨呢?”晨晨毕竟是男孩子,他倒是没有一点惬意。 “那咱们赶快走吧!这里都是土路和杂草,万一下雨了,肯定不好走!” 玄凌知道,如果大雨倾盆的话,一个雨披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这才是行程的刚刚开始,如果遇到大雨的话,那么浑身肯定都要湿透,接下来就没有办法玩了,最关键的是还走不了。 徒步之旅是既然选择了要走,就没有了回头路,要么前行,要么滞留深山。 所以只能继续选择走,因为没有带什么随身衣物,所以如果大雨来临,那将是最为悲催的一件事。 所以玄凌的心里在默默祈祷着不要他们这里下雨。 走着走着,太阳便默默消失了,随即而来的便是大朵的云彩,虽然不是乌云压顶,但是厚厚的云层预示着将会有大雨来临。 玄凌的心里更加的紧张了,同时也加快了脚步。 云层变换的速度确实很快的,尽管他们在努力赶路,但是依旧走不过云层的变换,天色愈加的昏暗下来,这个时候才是下午三四点的天气,但是已经感觉到阵阵凉意了,由原来的微风变得慢慢大了起来,衣服的下摆被风吹得来回摆动。 这可能是大雨来临前的节奏。 有时候即便不是乌云密布,依旧会酝酿着一场大雨。 玄凌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因为她的鞋子基本上都是高跟鞋,也就是这双带带的凉拖穿上还舒服很多,但是如果下雨了,凉拖里面就会灌满雨水,玄凌最不喜欢湿脚的状态了。 忽然在走到一处山坡的时候,晨晨忽然惊呼起来:“这里竟然有一双鞋子!” 虽然这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但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如果能发现人类来过的痕迹,那将是一件极其兴奋的事情,毕竟这一路走来,就没有看到一个人。 “果然是鞋子啊!谁会将鞋子丢在这里呢?”玄凌也是觉得有些奇怪。 “我看着大小跟你的鞋子差不多,不然你试试!”晨晨也是一个生活极其节俭的人。 “那我试试吧!这一路要走很远,要是有双鞋子替换,也不错!”玄凌捡起那双鞋子,忽然看见了商标,惊呼道:“竟然还是名牌鞋呢!这是耐克的鞋子!” 她试过之后,虽然稍微大一些,但是系上鞋带还算是很合适:“我穿的是36码,这个应该是37码,不过不要紧,还挺舒服的,这下不累脚了!” 炫铃还有些小兴奋。 “也挺好看的!”晨晨夸赞道。 炫铃穿上这双鞋子后,将拖鞋放进了背包里,然后开始继续前行。 这双鞋子后来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然这一路仅仅靠着一双拖鞋可能根本走不下来。 捡到鞋子还不到十几分钟,天空中就飘起了雨滴,虽然雨滴不密集,但是是那种非常大的大雨滴。 他们打起来雨伞,但是因为风太大,所以雨伞也撑不住了。 再加上越来越密集的大雨滴,他们还是换上了大雨披,这样头上身上都遮了一个严严实实。喜欢花无百日红之玄凌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花无百日红之玄凌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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