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西部哪里,100多人的大部队都非常扎眼,尤其是亨利他们还是从南部山区出来的。
因此他们的行踪立即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餐厅老板是德裔,烤猪蹄和自酿啤酒的质量都很好,一群人放开了吃喝。
今天亨利让大部队在镇上的旅馆休息半天,缓和一下部下们一直紧绷了一个至八个月的紧绷心情,明天才继续启程。
火车票也很快就买好,是下午6点45分的,镇上的旅馆也都给大部队安排好。
亨利一群人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气氛非常热烈。
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地方,只要带头领导或者大哥能喝,酒桌气氛就绝对差不了。
而亨利肯定是世界上最能喝的人——多的都倒入储物空间。
一开始众人还担心亨利一个人架不住那么多人敬酒,大部分都是一群来跟他干杯来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这里的酒杯一杯就有半斤。
等他们敬完酒后,亨利有四、五斤啤酒下肚。
接着就轮到亨利回敬,他举起满杯的啤酒先单独回敬邓肯。
“为了你平安无事,邓肯,干杯!”亨利一边说着祝酒词一边跟邓肯碰杯。
“谢谢你,亨利。”邓肯立即跟亨利碰杯,两人仰头干掉满杯的啤酒。
“为了伱的千里追踪和顺利脱险。”——这次是查尔斯。
“为了你的大难不死。”——这次是尤利安。
“欢迎加入布鲁斯侦探社。”——这次是韦尔曼。
亨利一个个地回敬,跟他们每人干了半斤一杯的自酿啤酒。
强大的记忆力让他轻轻松松记住每个人的名字和特点,让每个人除了深深佩服他的海量之外还觉得自己备受重视。
后面大家放开来自由敬酒。
亨利都是酒到就干,他甚至还控制着总量,没有把部下们灌得太醉,起码得保证一半以上的人清醒。
到最后,趁着酒兴,亨利拿出100美金作为奖金,只要能从垂直状态板下他的手腕45度角就可以拿走。
结果自然是没有任何人能拿走这笔横财。
亨利成功地在众人面前营造了一个360度强人的形象,让众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场酒从中午12点半喝到几乎下午4点半,亨利成功喝倒了一半的人,不过邓肯和7个小队长都还好。
“亨利警长,餐费已经有人付过。”
在买单的时候德裔老板维尔茨毕恭毕敬地说道。
“这是他的名片,他现在人就等在餐馆外面,希望能跟您见一面。”维尔茨继续恭敬地说道。
亨利接过名片,上面只有一只活灵活现胖乎乎的渡鸦。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