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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尊贵的血族大人,我们距离至尊城只有区区几千公里,你们可能不知道,至尊城有很强大的空中部队。如果他们愿意,完全可以在一天之内空袭我们,所以我们迟早会与至尊城对上。想来你们也知道,在我们扩张的同时,至尊城也在扩张,我们与至尊城的领地,终有一天会接壤。”
说这番话的人类玩家长着三角眼,鼻子旁边有一颗红色的疤痕,他侃侃而谈,试图说服血族玩家主动进攻至尊城。
“现在至尊城虽然很强大,可还没达到瓶颈,如果继续放任下去,至尊城只会越来越难对付。”
一名血族玩家沉声说道:“至尊城确实是一个威胁,那个秦云的实力也确实非常强大,以我们这里的人手,只怕很难对至尊城构成威胁。”
血族玩家不是傻子,他们骄傲自大,冷酷残忍,阴险狡诈,将自己的生命看的高于一切。
或许,他们正是因为代表着古神贪生怕死的一面,所以才能天生拥有无尽的寿命。
因为怕死,所以他们很少招惹强敌。
如果在上次那场大战以前,那名人类玩家或许三言两语,就能忽悠血族去攻打至尊城。
可是自那次大战结束之后,有不少异族玩家都知道了黄金族惨败至尊城的事。
他们或许不知道整场战争的过程,但却知道至尊城不好惹。
黄金族的实力他们是清楚的,能击败黄金族的势力绝对非同小可,任何人胆敢轻视必将付出血的代价。
这个聚居地的血族其实早就想对至尊城下手,可他们也担心不是至尊城的对手。
血族之中一直有一条祖训:能活着就千万不要去找死,比寿命没有生灵能比得过血族。
所以血族只会找比自己弱的敌人下手,如果敌人实力比自己强,那就有多远跑多远,用漫长的时间打败敌人。
“大人,与至尊城正面交战肯定不行,但我们可以袭杀他们外出探索的队伍。我听说至尊城发现了一座秘境,他们每天都要派遣不少队伍去攻略秘境。我们为何不袭击那些攻略秘境的队伍呢?那些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哪怕只干掉一支队伍,对于至尊城来说也是极大的损失啊!”
疤脸人用极其蛊惑的语气说道:“而且,那些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的血一定很好喝。”
他这番话正中一众血族的弱点。
血族对别的可能不在意,可是对美味鲜血的渴望,却超越了任何野兽。
另外一名血族邪笑道:“不错,你们人族玩家的精锐,鲜血确实非常美味,我有点心动了。”
随即便有一名血族附和道:“是啊,人族精锐的鲜血,确实值得冒险,我认为可以一试。”
“那还等什么?可以行动了,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听到血族首领们这样说,疤脸人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他之所以不断怂恿血族对至尊城下手,就是为了转移这些血族的注意力。
虽然他将血族当成了宠物犬,可是心里也知道要把这些宠物犬喂饱自己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