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友请留角色名,正常点的哈!) (老书《喜唐》已经完结,新来的书友看完了记得去看看老书哦!)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么不好,偷锦衣卫,说,那腰牌你两个烂皮给藏到哪儿去了?” “也不睁开狗眼看……” 余令抱着脑袋,尽量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余令在无数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就不会那么疼了。 扛过去就好了。 扛过去就不会吐血,也就后背疼而已。 已经习惯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颤。 他嘴角都开始淌血了,好似认命了,也不再动弹了。 想到这三年的相依为命,余令猛的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拳脚,大叫道: “别打了,别打了,我说,我说!” 雨点般的拳脚停下,余令喘着粗气,然后身子就被人提起来。 望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余令恨不得吐过去一口痰,然后用手给他搓一搓。 真恶心,脸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头上爬。 听说自己吹嘘还说去烟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头是怎么能下得去嘴的,这使劲的亲一口牙齿都黑了。 (ps:《金瓶梅词话》妓女常被称为“粉头”和“表子) 这络腮胡大汉叫狗爷,是京城城南这一块的头头。 余令和小老虎两人就是在这人手底下讨生活。 乞讨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纳足够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这样的小喽啰他手底下还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帮,那狗爷就是丐帮的一个长老。 至于帮主是谁? 余令也没有见过帮主,但余令知道“帮主”是衙门里的某位官员。 因为偷东西抓到衙门关个几日就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供奉”就会涨。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严打,极大可能出不来了。 一些无头悬案,就会按到他们身上。 他们就是某某江洋大盗。 他们就是某某逆贼。 命不值钱。 脑袋一砍,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余令和小老虎给狗爷钱,狗爷在给衙门某个官员钱,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来这北京三年,被这家伙打了三年。 开始的时候是天天打,因为偷不到钱。 后面打的少了,因为偷到了钱。 狗爷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时候见谁打谁。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贼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 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 是因为年初茶馆的人说,三大征取得了大胜,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来贺喜的官员。 因为欢庆的人很多,议论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关于令牌,余令天真的以为扔了,只要不让第三人知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可他哪里知道,腰牌对锦衣卫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命。 在锦衣卫里,腰牌的配发数量和领取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腰牌一旦出现遗失或损毁,会招来杀身之祸。 余令更不知道,锦衣卫一动,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这些扒手。 查这些扒手之前,找每个区域的“长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爷这样人就行。 “长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负责哪个区域。 东西在哪个区域丢的,把哪个区域的小弟抓起来就行。 一顿打,什么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烟花胡同丢的,烟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盘。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这么被查出来了。 从偷腰牌到被查出来只用了一个晚上。 直到这个时候,余令才发现不远处的破太师椅上坐着两个人。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再说了太监能享什么福? 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贼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个小子? 嘿嘿,真是让人意外。 孙公公眼见谭顺也夹枪带棒的奚落自己,冷哼一声站起身,深深的望了一眼谭顺,冷笑道: “谭百户,等着吃挂落吧!” “不劳孙公公费心!” 这一切落在了小老虎的眼里。 他比余令大,他比余令更清楚这个吃人的世界。 他知道,就算今日不死。 等这两位贵人走了,狗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余令可以卖钱,自己这样子却没有人要。 他在很早之前就打算去当太监这个想法了,如今不如拼一把。 “干爹,如蒙不弃,儿子愿意跟你享福去!” 孙公公离去的脚步一顿,不可置信道: “你叫我什么?” “干爹!” “啥?” “干爹!” “哈哈哈~~~” 孙公公开心的哈哈大笑,刚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 有人不愿享福,有人却抢着要去享福。 “起来吧,让我看看!” 小老虎忍着身上的剧痛站起身,努力的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孙公公望着人瘦瘦弱弱的小老虎有些不满。 “多大?” “十一!” 孙公公叹了口气:“不是干爹不愿带你,你这太大了些,不妥。” “儿子有力气,吃饱了可干重活,我还会喂马,我还会讲古,我……” 这是小老虎唯一能拿出手的优点,说是优点他也有点不自信。 但他坚信余令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 孙公公闻言有些心动,甲字库正好缺一个能干活的人。 这人年纪大,好上手,学规矩快,倒也可以试一试。 (ps:甲字库是内府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布匹、颜料等物品。) “那就跟着咱家走吧!” 小老虎喜笑颜开,慌忙跪下磕头。 “起来吧!” “好的,干爹!” 小老虎起身,深深地望了一眼余令。 望着这个跟着自己相依为命了三年的小兄弟,他笑着挥了挥手,故作轻松道: “小弟,大哥去享福了!” 余令望着小老虎,这些年他虽然不停的使唤自己。 但没有他,余令这个“外来户”是活不下来的。 没有他,自己早都烂在了臭水沟里。 人要讲良心,小老虎兄长对自己有活命之恩。 此刻余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未跪过人的膝盖软了,强忍着不舍朝着小老虎跪下。 “弟弟余令给兄长送行。” 谭百户见状眼睛一亮,有点意思,这孩子倒是一个讲恩情的! 小老虎故作豪放的笑了笑: “好好活着!” 在收回目光的那一刻,小老虎把谭顺的样貌死死地刻在了脑子里。 他在心里发誓,他日若是发达,余令若是不在了。 他要杀他全家。 “哥哥,你说个名字弟弟记着,日后好去寻你!” 小老虎一愣,笑道:“记好了,哥哥我的大名叫王承恩!!” “哪个王,哪个承,哪个恩啊?” (ps:新书,新的故事,烦请各位看官老爷给个五星好评,微微拜谢。) (注释1:《大明律》中明确规定:军民人等,但要离乡百里之外,务要申报地方,官给文引路票,方许出行。 “文引路票”,就是我们常说的“路引”,上面写着你的样貌和穿着。 徐霞客可以,因为徐霞客是读书人,而且本身的地位就很高,其次他与钱谦益、黄道周、陈函辉等名人关系很好!)喜欢哈哈哈,大明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哈哈哈,大明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