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什么是‘对我好’。”“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想要的,才算。”
金斯莱忽然锋利起来。
“我没法过那样浪费时间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对我有所帮助,只希望不要像养猎犬那样养他自己的儿子。”
罗兰点点头。
“你已经做到了。”
“还差一点。”金斯莱仰着头,吐出一口烟,转眼被窗缝吸走,“等我回到西曼利斯,处理好后续麻烦,就去伦敦找他——我要在伦敦开一家侦探社。”
提到侦探社,罗兰一改之前的沉闷,腰挺得直直的!
“您还没决定侦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莱:……
您?
“我倒还没想这些,可名字并不重要。一名优秀的侦探,智慧的主人,该清楚名字是外皮——”
“不不不,金斯莱,不对,你不明白。”罗兰竖起一根手指,算上雪茄,变成了二,“你不明白名字的重要性,金斯莱。你怎么能如此傲慢——果子因外皮芬芳…”
萝丝边听边点头,插嘴:“女人因美貌而瞩目。”
果子?
女人?
怎么又扯到这些了。
虽然不清楚目的,金斯莱终归是不赞同这两位的说法,板起脸,开始辩:
“一枚果子足够甜,就总会引起人的注意。同样,倘若一位女士足够温柔、善良、周到,即便没有姣好的面容——”
还不等罗兰搭话,萝丝就先于他反驳了。
在飞贼小姐看来,美貌可是十分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在她之前的事业里(现在是爱好),就有不少次凭美貌逃脱。
“大侦探,你的意思是,女人的脸蛋不重要?”
金斯莱严谨道:“不是‘不重要’,而是相对温柔、善良和周到,美貌要排在第四位。”
萝丝反唇相讥:“倘若她善良、周到,也不乏美貌——可绝不温柔。没了第一位,大侦探,你该怎么选择?”
金斯莱叹气:“恋人之间准许彼此的瑕疵存在,我们是人,小姐。”
萝丝:“但她不温柔。”
金斯莱:“可她达成了后三个要求。”
萝丝:“没错,但她不温柔。整天藏在门后准备用锤子敲你的鼻梁,就因为你不小心踩脏了地毯。”
金斯莱:……
这已经和温柔没关系了。
“凡事都要有限度,小姐。”金斯莱摇头:“倘若这样,就要远离了。”
“那么她是个温柔、周到,可不善良,恨不得用剪刀剪掉每一个报童的耳朵——”
金斯莱:“那犯法了。”
“好吧,倘若她温柔、善良,却不周到呢?”
金斯莱耐着性子:“小姐,我准许她不周到,只要温柔、善良,我还是雇得起佣人。”
“她不周到的把铁丝落在鸡汤里给你们的孩子喝了。”
金斯莱:……
罗兰快要笑背过气了。
金斯莱的想法没错,在当下也代表着正确答案——可他绝对说不过萝丝。
因为萝丝不讲道理。
你和一个贼讲道理吗?
“实际上,”金斯莱当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并在内心深深谴责自己为什么要和一位女士辩论这些,“实际上,你所说的一切,都偏向了‘恶毒’。”
“恶毒,并不在我们谈论的范围内。”
萝丝耸耸肩:“哦,你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该倾心一位恶毒的女人?”
金斯莱点头:“当然。也许我的恋人不够周到、温柔和善良,但绝不能走到恶毒的地步。”
萝丝顺势扭过头,盯着乐极生悲的某人。
“大侦探说,恋人不够周到、温柔和善良都没关系,但绝不能走到「恶毒」的地步。”
“你说对吗?”
罗兰:……
我就想给侦探社起个名。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