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作为新人,哪怕你唱片赚钱了,其中大部分收入还要给公司。
什么?
你不给?
那公司凭什么捧你,宣传伱的唱片呢?
而给了,那公司拿走大部分,剩下的或许可以让他比一般人有钱,但也仅仅只是比一般人有钱而已。
有这两三年的时间,他去干点别的,以他那超出时代的眼光,早发了,何必给公司吸血呢?
更别提他的差佬的身份,无法让他加入什么音乐公司了!
至于给别人唱,只卖歌,先不说一个无名小卒的歌会不会被人看上,就算被看上了,一开始因为没有名气,人家也不知道你的歌市场反应怎么样,能给的价格也就一般。
到时候收入估计也就比一般人好一点!
哪怕最后熬到了,靠着强大的音乐质量,成为了顶级作曲大师,可就算顶级作曲大师,从穿越前的世界来看,其最多也就比一般人有点钱,算不上富豪。
电影剧本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自己拍,拍摄需要成本,上线需要和院线分成,人家还不一定愿意给你上,就算上了,最后院线还可能拖你的分成,拖个一两年这是这年代,院线的常规操作。
你要告它,那你以后的电影都别想上映了!
至于给别人拍,这年头在香江剧本编剧的收入,还不如作曲人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真想当文抄公,只有走文学作品这一行列。
但文学作品之中,林正义所记得的,大部分是动辄几百万字的小说,想复制出来,太浪费时间了。
他作为差佬,哪怕只是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的,日常也是很繁忙的。
少部分经典文学作品则是在这时代已经有了,他也没有办法抄。
最终!
在几番思索后,去掉复制浪费时间的文学作品,再去掉这时代已经有的经典文学作品,再再筛选出剩余文学作品之中最赚钱的,林正义总算锁定了一个目标-——哈利波特!
作为未来销售超过五亿册,电影也火的一塌糊涂的童话,只要写出来,绝对赚翻!
而且,虽然总字数也有两三百万,可有七部,平均下来也才几十万字。
几百万字林正义没有时间,可几十万字他还是有的。
“罗琳大妈,对不起了!”
林正义默念了一句后,又忽然想起来,这是个港综世界,指不定没有什么罗琳呢。
顿时,他就没有什么愧疚了。
随即!
“但话又说回来了,哈利波特作为西方童话,其如果在香江出版的话,八成火不了!”林正义呢喃着,分析道。
穿越前,林正义看过不少遍英语版哈利波特,知道作为西方的文学作品,哈利波特内的用词习惯,语癖什么的,都和东方不太一样。
如果在香江出版哈利波特,那就需要将其翻译成为中文,而哈利波特翻译成为中文的话.就像看译制腔的外语片一般。
哪怕内容再精彩,可一旦翻译了,看起来就让人感觉索然无味。
当然!
也可以不按原剧情翻译,而是自己进行适当化的修改,让其用词习惯,语癖什么的,更符合东方化。
但这样,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毕竟,整本书的背景就是在樱国,其各种设定也都是基于樱国本身各种风土人情,神话传说而来,再怎么改,东方人看了也不会太习惯。
到时候,甚至都可能出版不了,更别提爆火了。
所以!
哈利波特要出版,只能在欧罗巴大陆各国用英文出版,这样才能保证火。
“不过,据说最开始的时候,哈利波特并不被出版社看好,才印刷了几百本,后续是因为故事的精彩,吸引了许多人,通过口碑传递,慢慢的才火起来!”
林正义摸着下巴,琢磨道,“若是换做是我的话,在不被出版社看好的情况下,说不定就出版不了了毕竟,我是龙国人!”
“虽然不想承认,但这年代有不少白皮看不起龙国人,欧罗巴大陆各国的出版社考虑到这点可能影响到销售,很可能就不会出版了。”
“那就只能.找艾德了!”
他是剑桥毕业的,在剑桥,也认识了不少人。
艾德就是其中一个。
两人之间的关系还不一样般!
不仅是室友,还是同专业的同学,在多重身份的加持下,两人每天一大半都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玩耍,自然而然就成了关系很铁的兄弟。
同时,对方也是樱国最大出版公司里德公司的继承人。
找他,哪怕是再不看好,看在他的面子上,出版也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也不会只印刷几百本。
唯一的缺点就是林正义会欠下人情!
不过,真要出版了之后,火了,未来只要同等价格,待遇,甚至在低一线的待遇之下,优先给里德公司出版,这人情也就算还上了。
当然!
在这之前,主要是要先写出来。
“接下来,空闲的时间就写,等写完了找艾德,借着他的面子出版!”林正义呢喃着,心中有了决定。
随即!
他却没有立马行动,而是去洗澡,然后就去休息了。
忙了一天,他确实累了。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