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在国营饭店卖酒酿馒头的时候,被街坊邻居嫌弃得要死,大家都说我做的酒酿馒头不如师父。我也不怕告诉你,我那时白天在国营饭店卖馒头,晚上回家偷偷躲在房间里哭,觉得自己丢了师父的脸。”
“我师兄也差不多,他的菜也是恶评如潮。”
“其实后来想想,街坊邻居们也没说什么恶劣的话,大家虽然嘴上说着我的手艺远不如师父,但是馒头一个也没少买,每天照样是大排长队。不如师父也是应该的,别说那时候还是个毛头小子手艺不到家不如师父,现在也不如师父。”
“有时候我都在想,这当师父就是比当徒弟好。徒弟不争气,别人会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名师也不一定出高徒。这徒弟要是争气,那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师父说出去面上也有光。”
“我已经这个年纪了,这辈子是不可能超过师父了,但是我要是有一个能超过我的徒弟,我郑达也算没白在白案圈子里混。”
说着,郑达目光炯炯地看着秦淮。
秦淮:……
不是,郑师傅,你忆往昔就忆往昔,夹带私货干什么?
人家王大爷忆往昔的时候从来不夹带私货,那都是纯纯的忆往昔。
秦淮很想说他真的没有拜师的打算。
如果是几年前,他还在读高中或者读大学的时候,游戏系统没激活,也没继承遗产,秦淮可能真的会愿意拜郑达这种有钱又有技术的白案大师为师。
但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有系统。
还继承了遗产。
还有即将继承的遗产。
生活太富足了,完全找不到奋斗的目标。
秦淮觉得现在他奋斗的目标就是做出游戏系统给出的菜谱,能做出s级的槐馒头就是胜利。
拜师。
他野路子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实在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秦淮想了想,直接说了:“郑师傅,我现在没有拜师的打算。”
郑达没想到秦淮说的这么直接,一愣,很快又说服了自己。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
还是自己展示得不够。
都怪黄胜利,见世面就见世面,这么急干什么,打乱了他的计划。
“没事,咱们先……诶,烧麦好像到时候了,我看看时间,还有一分钟,咱们先吃口烧麦。”
吃了你就知道你的未来师父我有多牛逼了!
一分钟后,蟹黄烧麦出锅。
秦淮没有秦落的铁嘴,做不到把刚出锅的点心往嘴里塞。端着小盘往盘里夹了三个烧麦,退到一边等烧麦放凉到能入口温度。
至于为什么秦淮要退到一边。
因为有很多人拿着小盘排队等着领烧麦。
郑达主动做蟹黄烧麦,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和天上下红雨没什么区别。
平时郑达主动做个酒酿馒头,黄记后厨的员工都要怀疑郑达是不是谈成了一笔大生意,赚了八位数所以这么开心回馈大众。蟹黄烧麦不一定比酒酿馒头好吃,但一定比酒酿馒头复杂。
调味太难了,郑达说的第一种调味的方法和独门秘方没有什么区别,寻常厨师宁可麻烦点用第二种也不愿意挑战高难度。这种对调味的要求到达了红案大师水平的调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在难为白案厨师。
郑达做蟹黄烧麦的时候看起来很容易,是因为他有这个技术,艺高人胆大,胸有成竹,不代表真的容易。
就这么说吧,今天下午黄安尧在医院陪黄胜利做理疗,他听说郑达做了蟹黄烧麦后,立刻在微信上求爷爷告奶奶求后厨的热心人士帮他留两个,他晚上过来吃。
求求了,看在他是少东家的份上,给他留两个吧!
少东家已经有三年半没吃过郑达做的蟹黄烧麦了!
黄安尧还在到处求求。
秦淮盘里的蟹黄烧麦已经到了能入口的温度。
烧麦很好看。
郑达特意做了造型,在烧麦最上面放了蛋皮点缀。
烧麦小小的,如果是秦落吃可以一口一个不带停。
秦淮选择一口半个,尝尝味道。
入口。
鲜。
他知道鲜是一个很笼统的形容词,但这个烧麦的味道真的很鲜。
烧麦皮薄薄的,吃起来有点韧劲,没什么味道,配鲜虾馅最好。
秦淮在此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鲜虾馅和蟹肉蟹黄这么配。
虾肉的味道很淡,经常吃虾的人都知道,新鲜的活虾白水煮,能吃出独属于虾肉淡淡的甜。
蟹肉和虾肉同款清淡,也同样有一丝蟹肉独有的鲜甜。
蟹黄则不同,蟹黄和上述两种食材相比,味道相当霸道。
这三种食材在少量去腥佐料的辅佐下,结合成了一种相当奇妙的味道。
秦淮之前吃过蟹黄汤包,也学着做过,他一直以为蟹黄这种食材也做成汤包那样带汤的,略微冲淡霸道的味道,才是好吃的。
但是眼前的蟹黄烧麦告诉他不是这样的。
只要结合的好,只要调味水平足够,只要烧卖里能充分展现鲜虾、蟹肉的味道,让几种食材相互结合,不喧宾夺主,又不失其本味,就可以很好吃。
好吃!
纯粹的优秀的调味带来的好吃。
没有太多面点上的技巧,这是纯粹的馅料和新鲜食材给予的好吃。
这才是纯粹的手艺上的炫技!
秦淮突然有些嫉妒龚良了。
比这还要美味的蟹黄烧麦他居然能连吃一个月!
什么家庭条件啊!
销售科科长也不能这么吃啊,你下半辈子还吃不吃饭了。
怪不得天天死缠烂打想要黄胜利和郑达给他做点好的,原来是嘴养叼了。
真是太让人羡慕了,他也想用这种方式把嘴养刁。
秦淮在心里流下了嫉妒的泪水。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