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 南若安知道贝斯想问的是什么,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 “哇..............” 贝斯不敢置信的语气在电话另一头响了好一会儿,才又呵呵的笑起来: “商陆,我又有点相信你说的爱情了。” “贝斯,你早晚有一天也会遇见你的爱情,到那时,我希望你不要错过。” 南若安唇边挂着笑意。 “我还以为你的小狼狗只图你的钱,他真的太让人惊讶了,那可是霍华格雷家族,他居然敢为了你得罪整个霍华格雷家族,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勇士。” 贝斯带着兴奋的语气接着说道: “从今天开始,我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就这事,你还特意打电话过来?” 南若安摸着座椅的扶手,唇边的笑意越扩越大。 “当然,我从来没见过小狼狗这样的人,我也从来不认为会有人做出这么蠢的事,商陆,我现在真想和你好好的喝上一杯,呵呵~~ ” “我随时欢迎你过来玩。” “我会安排好时间,一定过去找你喝一杯。” “等你。” ................................................... 南若安刚挂掉和贝斯的通话,脸上扬着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消散,办公室的门便被人推开。 进他办公室连门都不敲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夜猫。 "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南若安看了眼腕表,才下午两点。 夜猫目光扫了一圈,偌大的办公室除了南若安坐着的一把办公椅外,竟然一把椅子也没有,连沙发都没放。 迈着步子走到南若安的办公桌前,直接坐到桌面上。 南若安眉头微微蹙了下。 “跟谁聊天呢,笑得这么开心。” 夜猫瞧见了南若安微蹙的眉头,脚尖踩着地面,起了起身,换成半靠在办公桌上的姿势。 “贝斯打来的电话,问我可不可以追加投资。” 南若安不想提有关斯蒂安的事,直接隐去了没说。 “哦。” 夜猫手指点着桌面,看着南若安开口: “没钱了,我来找你拿钱。” 南若安微微一怔,看着夜猫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蓦然失笑: “和我要钱,要得这么理直气壮么?” 想起之前夜猫每次缺钱,对自己都是又哄又撒娇的模式,南若安算着他这段时间应该花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他来找自己呢。 谁曾想,这人来是来了,但这态度和之前相比,可是天差地别了。 最近这十几天,夜猫也不叫自己‘老婆’了,也不喊‘宝贝儿’了,南若安都快别扭死了,偏偏这人和没事儿人似的,若是遇到非要叫自己的事,也是直呼其名。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欠你的钱呢。” 越想心里越气,南若安冷着脸瞧他。 “我来拿我的卖身钱,自然是你欠我的。” 夜猫说的更加理直气壮,活脱脱的像是一个来讨债的。 “卖身钱是吧?好,来拿卖身钱,你就这么和你的金主说话?” 南若安听到夜猫这么说,这么多天积攒的怨气也涌了上来,说话也变得刻薄起来。 “那怎么说?你说。” 夜猫看着上一刻他进门时还笑得跟朵儿花似的人,现在对着自己就变了脸,也跟着冷起脸来: “用不用我跪下给你磕一个?金主。” “你到底要干什么啊,夜猫!你脑子里哪根神经搭错了吗?非要这样和我阴阳怪气的讲话?” 南若安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夜猫这种态度让他感到压抑,他今天必须问清楚,他到底是在气什么。 “我干什么了?我不都是按照你的要求做的么,你还看我哪不顺眼,你一并都说出来,我他妈一起都改了,行了吧?” 夜猫心中郁气憋了这么久,稍稍被南若安一勾,就全部都跑了出来,声音也不自觉的升高。 南若安怔忡了片刻,他知道夜猫这些天心里也一直在憋着,既然今天话已经说到这了,还不如索性讲开了。 看着脾气明显有些上来的夜猫,南若安不想和他吵架,站到夜猫身前,放缓了语气,压低了声音说道: “夜猫,我们两个好好谈谈可以吗?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气什么?如果还是因为上次的事,我和你道过歉了,我现在不明白,也不理解,你现在做的这些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为了什么?呵呵~~” 夜猫哼笑了两声,看向南若安: “为了钱,就是为了你的钱呗!你不就是这么想的么,我在你心里能为了什么,不就是图你的钱吗!” 南若安一时哑然,这些天的片段一直在他脑子里闪现,他好像有点明白夜猫到底在生什么气了。 “我是流氓是土匪,配不上你堂堂南风集团的董事长,我也就配在你跟前装孙子,当你养的小狼狗!对吧!” 夜猫越说越气,声音也变得越来越高,满身的怨气都溢了出来,抬脚便踢飞面前的垃圾桶。 “艹!” 门外来送文件的姜瑶听到里面的声音,猜想两人可能是吵架了,本来想转身离开,但听到了摔东西的声音,想到夜猫那凶悍的模样,怕自家老板吃亏,便仗着胆子敲了敲门。 “南董,有份文件急需你签字。” “滚!” 夜猫一声暴喝,直接把姜瑶吓了个激灵。 踌躇一会儿,还是离开了,但也没走太远,在不远处看着办公室的门。 脑子里还在想,要是真听到两人打起来,她要不要进去拉架? ———————————————— (宝子们,免费的爱发电,小礼物都飘起来哦!!!!有了你们的支持,会更有动力努力加更的!!!!!!)喜欢匪头子和他的冤种金主那些事儿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匪头子和他的冤种金主那些事儿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