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调整监控,却反其道行之,大摇大摆的进入。他们还提了包,换一双鞋去对面藏脑袋,也不是不可能吧?
确实有可能。秦风没有否认,但接着话锋又一转道:但根本没有必要,而且很冒险。
我们看监控,为了提高效率,一般都会从案发时间,或者死亡时间倒着看吧?这样能够更方便回溯案情,更容易发现线索,也更节约时间。
刘毅钧和周强都点头,没有反对。
所以,在我们看到有嫌疑的三人的情况下,会再看之后的监控么?可能性是有,但很容易被忽略。
毕竟,监控的两次中断,分别发生在案发前两天和案发后一两天的时候,中间时间跨度太长。
嫌疑人真的这么做,更可能得结果是弄巧成拙。
至于周队提到的鞋印问题,不是没有可能,但是
前一个不成立,后面的一个也不会成立,那三个人没必要换鞋。刘毅钧接过了秦风的话。
是的,我是这个意思。秦风。
那这个第四人,你有什么想法么?刘毅钧问道。
暂时没有,不过,我觉得目标很有可能在酒店的入住名单里。
那三个人呢?他们只是住客?刘毅钧点点头,又问道。
不,头儿,周队,你们忘了一件事啊,105案虽然破了,嫌疑人死了,但是赃物可还没有找到呢。
你觉得这三人是销赃团伙的人?周强问道。
是啊,我们之前也觉得可能是黑吃黑,或者分赃不均。不过从三人从容不迫的离开,以及现场可能存在第四人的情况,我觉得,这三个人只是销赃团伙来接货的。
至于为什么呆了一个多小时,我的想法是,谈价钱。
而且,卢强和梁美娜两人大概率知道被盗的主人身份不一般,想要跑路,而那两串首饰,是他们藏起来准备等之后离开的时候,带着以备不时之需用的。
只是他们没来得及,也没来得及把东西取走就嘎了。
好,很精彩的分析!刘毅钧听完拍手叫好,看向秦风的目光满是赞赏。
老周,你们三中队从816案抽出去,专门负责105案赃物的追查,没问题吧?
没问题。
周强没有丝毫意见的同意了。
不是他心胸宽广,也不是他傻。
从816案抽身,对于忙活了两天的三中队来说确实不公平,但刘毅钧给了补偿,就是追查赃物的活。
这活看着像是大海捞针一般,实际上查起来也不容易,但警方自然有掌握的渠道,比如通过线人,或者一些销赃的窝点负责人等打听消息。
而且这些赃物一旦找回来,三中队获得的好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