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恨水傻傻的看着地上父亲的无头尸体,缓缓走上前。
尸体断头的切面正流淌着近乎透明的“血水”,石板上的小坑坑洼洼处,蓄了这水,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这一切都太过突然。他没了父亲。
那个即使身居高位,战场上神勇无双,回家后却依旧和和睦睦与母亲举案齐眉,极其宠爱他的父亲……
世上再也没有了。
凡人的杀神死在了仙人之手。
少年将军在一个寻常的午后,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仙凡有别,代价是——失去从小的倚靠。
……
江素拎着头颅直奔北域十三城。
云层之上格外的冷,往来耳畔的风,总是多了几分闹哄哄的凌冽。
嗡嗡的。
“喂,别装了。”
她扯着王明朗的头发,十分嫌恶的将头颅当做摆球往自己的重刀上砸。
“说吧,什么意思。”江素道。
原本已经晦暗的人脸突然淡化,直到出现正常又明润的肤色。
王明朗的头颅乖乖巧巧的立在重刀上,眼神坦荡的看着江素,“多谢仙君。”
“别磨叽,到底什么情况,你会密语传音,说明你对修真界也不是完全没有了解,求我陪你演这一出戏究竟为了什么?”
方才江素拿到黄金就已经想要离开了,她没打算杀王明朗。什么嫉恶如仇,跟她一个来打工的仙有关系吗?
她要解决是最近死人过多的问题,不是三年前的,那不在工作范围之内啊。
可是,她却在某刻突然听到了这人的密语传音。
王明朗说是愿意用黄金百万两,求江素陪他演一出戏。
戏的内容是——当着儿子的面杀老子。
江素表示:有意思,有钱。
她自认为演技很不错,就算当个修真界奥斯卡影帝也绰绰有余。
王明朗叹了口气,眼底满是疲倦,“唉,我该走了,我只要留在郁洲城一日,他们娘俩就要多受一日的煎熬。”
“仙君,这凡人的世间,可比修真界苦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邻里亲友,钱命权,都不是轻松的事呀。”
江素能猜到他痛苦的原因。
无非是历史上被人讲究烂了的那些事,树大招风,功高盖主,狡兔死,走狗烹。
“那几十万人无论是不是你杀的,最后也都会被人传成是你杀的。”她肯定道。
重刀上的头颅乖巧点头,“正是如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幸而这个时候仙君您路过,不然恐怕再过几日,那天子就真的要借这几十万条人命为由,将我的家人祭天了。”
王明朗确实有能够在战场上屠戮几十万条人命的机会,但是他不会真这么做的,只因为他是将军。
什么时候战场打仗,会是将军一人挥刀走沙?那还要下面的士兵做什么?
“当初,三年前那场同北域十三城之战,这位登基不久的年轻天子亲自乔装打扮,瞒过所有人,出现在我的营帐中。他告诉我,开战之时,想见识我一人杀敌的雄姿风采。”
“我自认开了灵窍,灵力入体与寻常将士不同,便抱着为天子表忠心的想法,战鼓响,冲进了蛮人士兵之中。”
“那一日我杀红了眼,嗜血狂刀的心决,足足在我身体内运行了一万三千七百次。”
“我也卖了一万三千七百次的血。”
“日落之时,朔朔寒风吹进喉咙里,是挥之不去的血水,也将我腌出了血腥味。”
“那一刹那间,我才清醒,也才意识到,这是我一个人的战场。我站在尸山血海中回望旧河山,我的那些亲兵同袍,都静静的站在营帐前望着我。”
“年轻的天子坐在马上,没有多言,挥动长鞭,转身回了郁洲城。”
“自此,我成了杀神。一个天子选出的……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