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项都是极好的利国利民之策,朕皆准奏,内阁商议确定施政细节后,上禀于朕。”经内阁广为向朝内外各阶层征求建议,一个月后的九月五日,三条重大改革皆确定了实施方案来:
第一,朝廷在三年内,投入三千万两巨款在全国各州县增建“养济院”,使每州不少于十座、每县不少于五座,务必使大周社会无冻馁之老弱孤寡之人。
对于“养济院”运营的监督,则由武德司和当地的“乡贤局”一同严格把关,有作奸犯科者,皆按《大周刑统》依法判处。
第二,由朝廷每年自国库税收盈余中拔款,设立面向百姓的“天灾扶助资金”,当出现重大灾情时,按灾民人数发放救灾款,助百姓尽快将生活、生产纳入正轨。
柴宗训暂定此项资金为每年千万两银钱。
第三,在柴宗训参与设计下,由“皇家钱庄”开设“商业保险”,大周境内的所有作坊、商号皆可参保。
暂定为三类:
一类,每年交纳保费百两,符合天灾等意外事件发生时,皇家钱庄给投保的商号或作坊支付保险金二千两。
二类,每年交纳保费千两,意外事件发生时,皇家钱庄支付保险金二万两。
三类,每年交纳保费万两,保险金则为二十万两。
这三类保险分别面向小型、中型、大型三类作坊和商号。
“皇家钱庄”专门找当世绘画和书法名家,设计制作了极其精美、难以仿造的“保票”,并加盖“皇家钱庄”的印玺。
三项施政在全国推广开来之后,作用巨大,百姓咸称“圣人之政”,效果立竿见影。
随着各地“养济院”的大量开工建设完成,社会上的孤幼寡老残疾等弱势群体,都被纳入“养济院”中得到了良好的照顾。
生活水准在温饱之上,并随着大周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而逐年增加。
有了衣食保障,孤儿们得以入“国民学堂”读书识字。
而“皇家钱庄”的商业保险,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几乎所有作坊主和商号东家的欢迎。
作坊和商号的经营者,可说皆是大周帝国这时代的最具商业眼光和智慧、最有胆量的一批人,立刻便发觉了“商业保险”的好处巨大。
有了“商业保险”,使意外事件对自己经营事业的风险,降至了最低,几乎可消除其不利影响。
而柴宗训交由内务府于开熙初年创办的皇家钱庄,经营已近三十年,历来有极高的信誉,向来是按契约诚信经营,百姓们的存银从无一例出现问题的。
对于由皇帝柴宗训背书的皇家钱庄发行的商业保险,大周百姓更无一人怀疑其诚信。
因而“皇家钱庄”商业保险一经推出,在全国各州购买者踊跃之极,仅一个月时间,即销售出了上亿两保单,使得开始还担忧赔付额太高的官员疑虑全无。
几年后,尝到商业保险巨大好处的大周百姓,将之亲切的称之为“万岁保”。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