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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0章 收容毛龙,获得黑食大日,可能得罪龙王(1 / 1)

..... 生命无多的金南远不想去关心,陆鼎口中所为国煞的详细。 爱几把干嘛就干嘛。 他只关心,为什么要杀他!! 你意指国煞,那你就取啊!! 你都到这儿来了,拥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你就不能等我走了之后,想干嘛就干嘛吗? 为什么非要跟我开战,非要杀我一个天察八重的人! 陆鼎手上用力,按压刀背。 看锋利的刀刃,正在一点点的划破金南远的骨骼,血肉。 “因为.....你不死,天星集团不会乱,你不死,金妍珠和金清照的处境就危险了。” “当然,还有一点。” 金南远颤抖着手握着刀刃,用难以理解的眼神,去看着陆鼎,等待他的下文。 “我看你不爽很久了.....” 撕啦!!!!!! 猛然下压。 金南远握着刀刃的手掌,当场被切断。 锋利的长刀,划开了他剩下的血肉骨骼。 将百分之五十左右的进度,直接拉满。 金南远被斜着切开,一分为二。 达成成就【二点五条远(100%)】 鲜血如墨挥洒间,金南远残存的意识,看着陆鼎向下挥刀去势,切开大地,留下着出去千米的恐怖痕迹。 脸上浮现无语至极的笑容。 “为了两个神宫,不.....不顾自己解尸太岁的威名,冒险偷袭杀我一个天察八重......咳咳咳咳咳.....” 金南远带着脑袋的那半边身体重摔在地。 疼是肯定的。 但他的眼神,却也是一直在盯着陆鼎。 “可笑.....可笑啊陆鼎.....你....真的是聪明人吗?” 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不理智的做法。 但陆鼎不是机器人,理智也不是让跟自己合作,或者说帮助过自己的人,冒可能存在的危险。 陆鼎飘下,垂眸看着生命宛如风中残烛的金南远。 他体内的生机,已被全部摧毁。 现在的他,跟死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补不补刀,他的结果,都是一样。 但是......补刀是一种美德。 而陆鼎自小,便是品学兼优。 举刀。 “不是你这样算的,我交朋友从来不看对方的长相,家世,身份,天赋,境界。” “你可以说她们是我某一阶段的工具,但我更愿意称她们,亦或者其他人,是我渡过人生中某一时间阶段的陪伴。” 复明的盲人,会先丢拐杖,觉得不吉利。 可他们却忘了,在视野虚无的时候,触手可及的拐杖,是他们最大的依靠。 陆鼎不是这样的人。 用了别人做事,那就要把这件事做好,不给别人留下后顾之忧。 这句话,让金南远眼中闪过了一丝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情绪。 不再消逝。 而是慢慢定格。 愣愣的看着天空。 这一刻,金南远好似回到了那一年,他争夺继承人位置的时候。 人性本恶,和人性本善,并不是绝对的事情。 所以金南远一开始,也并不是现在这样的人。 以前的他,更不会到处留种。 曾几何时,他好像....也是一名纯爱拥护者。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的呢......金南远忘了。 回马灯接连闪过画面,很多,很杂,他找不到那年的转折。 直到陆鼎在无声间挥动长刀,砍下了他的头颅。 刀光剑影困我身,死前又梦那年春。 在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想起来了。 那年春天,在村子里,刚满十八岁的他,被天星集团找到,向同村女孩儿说。 ‘善美啊,等我发达了就回来接你’ 她好普通,不高,不白,不美,平庸到金南远之后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比她优秀千万倍,好看千万倍。 以至于,金南远很快就忘了她。 直到现在,他依旧想不起女孩儿模糊的脸,只是依稀记得,她的手,有着不符合年纪的粗糙,和邻家大姐姐的温柔。 “善....美......” 他的脑袋,被陆鼎一把接住。 “听起来,应该是个女人的名字。” 好讽刺的现实。 金南远这样的人,死之前想的居然不是自己的地位,不是自己的财富和实力,也没有回顾一生的努力。 反而是想到了他,最不可能想的女人。 播种机一样的人,临死还搞上痴情了? 装几把啥呢。 “你早干什么去了?” 陆鼎与他死不瞑目的双眼对视说道:“恶心。” 将脑袋抛起,挥刀斩碎。 陆鼎提刀转身。 看着妖龙残存的脑袋,一皱眉,这玩意儿生命力还挺强。 妖龙一看,现在轮到自己了,它赶忙求饶。 “求.......” 刀光浮现。 陆鼎的声音紧随其后:“死你得了,话怎么那么密呢。” 忙活了那么久,求他他也不会放过这妖龙。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求饶的话就没有意义,没有意义的话,陆鼎不爱听。 收刀,收菜!!!! 【收容怪物:毛龙】 【收容奖励:黑食大日(法术)】 【黑食大日:十二属辰龙之法,黑食大日,天崩地裂】 陆鼎心中明悟,这又是一个全力施展之下,除了他自己本身以外,敌我不分的玩意儿。 而且威力很大,大到离谱。 黑食大日,这四个字,考究来源于辰时,也就是早上七点到九点的这段时间,除了辰时以外,这个时间段还有个别称,食时! 可以理解成古人吃早饭的时间。 也可以理解成,太阳破晓,光明吞食黑暗的时间。 黑食大日,却是反了过来,让本来退散的黑暗倾吞光明。 一旦用出,在一定的范围内,足以改天换地。 他也没有想到。 这替卫高镇压国煞的妖龙,居然是毛龙。 【拾遗记】中有说。 【南浔之国,有洞穴阴源,其下通地脉,中有毛龙........其国献毛龙,一雌一雄,故置豢龙之官.....至夏代养龙不绝,因以命族....】 毛龙的出现,代表了一个只存在于传说的家族,豢龙氏!!! 这可是古早小说男主必备身份之一。 小说中‘龙王’一词,便是脱胎于这个豢龙氏的身份。 反正陆鼎记着,他最早看的都市修仙小说里,龙王说的不是人,而是男主养的龙。 最开始这个龙很弱很弱,又屌丝又猥琐,跟男主一个德行,俩人臭味相投结下羁绊。 然后被男主带着下山,在一系列奇遇中,养成了‘龙王’ 然后男主也顺带有了龙王的外号。 看着死在自己刀下的毛龙。 陆鼎脱口而出:“说不定,自己哪天还能和‘龙王’撞上。” 他杀了毛龙,要是真有‘龙王’的话,人家估计会天然记恨他。 如果按照古早小说中‘龙王’那又舔又龟,还莫名其妙的三观来说。 陆鼎要是撞上了这种人,很难忍住不抽他两巴掌,触发他的歪嘴被动。喜欢大一实习,你跑去749收容怪物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大一实习,你跑去749收容怪物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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