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兹是一个好地方,说是好地方是因为龟兹这个地方站的位置比较好,他的位置正好在后世的丝绸之路上。
还有一个原因是龟兹周围是很好的牧场,那里出产的都是好马。
现在的大秦处在冷兵器时代,好马绝对是决定一场战斗胜负的主要力量。
秦风走进墨云苑,发现这里和平常不一样了,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呢?
安静。
墨云苑异常的安静,没有任何声音,即便是草丛之中的秋虫也陷入了沉默中。
走进东楼,秦风看到了一个异域服装的金发姑娘。在她的对面坐着麻姑。
麻姑坐在那里也不说话,嫣然如雪也不说话,两个人就这么成的坐着。
看到秦风过来,麻姑衣服一震飘然而起,然后迈着小碎步小跑着走进秦风,拉住秦风的胳膊:“夫君,你可回来了!工作累不累呀?”
“呃这个……”秦风被麻姑的突然的热情给弄的不会了。
麻姑从来没这么热情过,今天这个小丫头太反常了,因为这个嫣然如雪?
不对呀,大婚的时候早已经有了君子协议,双方不同房,只留一个夫妻名义互不干涉对方生活。
这又是为了什么呢?秦风粗大的神经线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习惯地抬手摸了摸摸麻姑额头,然后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小婵的脑袋,这是麻姑的。
麻姑这个人非常的冰冷,秦风和她关系若即若离,秦风不在意,反正大家只要一个名分,谁也不干涉谁的生活,秦风认为这样挺好。
所以意识到错误之后,秦风的不着边际地收回了手,麻姑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还是笑颜如画。
向秦风张着手臂跑过来嫣然如雪,看到麻姑搂着秦风的胳膊不放,这才放慢了脚步,有些尴尬的放下了手。
这种拥抱的礼节在大秦是不流行的,秦风只能视而不见,为了缓解尴尬主动打招呼:“嫣然姑娘。好久不见。”
秦风看着穿着盛装的嫣然如雪微笑着点头打招呼,胳膊被麻姑抱着呢,抬手施礼都做不到。
人家远来是客,还给送来了几匹马,那可要好好的招待。
“风哥,好久不见,我回了一趟龟兹,寻找你需要的东西,捎带送来了几匹马还有一些种子。
只不过因为道路不好走,没有带多少?从北地入关的时候还不让我们进来,我就说我是风哥你的人,还给他们看了你给我的玉佩和秦府的腰牌。
真管用,那位叫翁仲的大将军亲自接见了我,还派人把我们护送出了北地。
风哥,你好厉害呀,那个巨人将军一听说我是你的人,气势就弱了三分。
在我们那里马匹太贵了,我把钱用完了,只买来了四匹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
秦风听了之后听了之后不由的一愣。汗血宝马还有一个名字叫天马,天马行空的天马。
据传说,天马闲坏了,从天上来到凡尘糟蹋了凡间的马,最后生下来的马就是汗血宝马。
这种马奔驰速度非常的快,力量大、耐力强,由于汗血马产自沙漠绿洲,汗血马奈渴奈饿非常有利于长途奔袭。
这种马可以说是战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秦风喜欢这种马主要是和他追求非常相似——打不过敌人就跑,敌人追不上,打赢了就追敌人,敌人跑不了的那种。
秦风高兴呀,汉武帝为了汗血宝马发动了一次远征。而自己在大秦轻轻松松就得到这种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太好了,那咱们还等什么,走,咱们去看看去。”
四匹汗血宝马就在墨云苑的后院,秦风没有回来,谁都不敢做主,再个嫣然如雪也不让别人靠近宝马。
这四匹马的颜色也不一样。一匹红色的。一匹淡金色的,两匹银白色的。
秦风看到的四匹马就喜欢上了,他现在魂力非常的强大,一眼就看出这四匹马真正的纯血汗血马。
汗血马马头比一般的马要小一些,脖子长,有向骆驼靠拢的趋势。
马的四肢修长,皮毛非常细腻,用手一摸就像是毯子一样,身体匀称跑起来节奏轻盈。
看完了汗血马秦风看向了这四匹非常高大的马。这四匹马都是金黄色,比汗血马高出了50公分有余。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真是信什么来什么。
嫣然如雪看到秦风用热烈的目光看着那四匹高大的马,连忙解释说道:“这些不是战马,虽然非常的壮实。只是跑起来速度要慢一些。
所以我们都是用来托运货物的。就是因为有这四匹马,我们才穿过崇山峻岭,从遥远的地方带着货物来到咸阳。”
秦风听了点点头:“我知道,速度什么的无所谓,那个翁仲是不是也想要,你也这么说的?这是四匹马我也要了,价格你随便开。”
龟兹年画喜欢大秦帝婿:我穿越成了墨家巨子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