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11章 好久没吃这一口了
金氏在厨房忙碌个不停,炒了一盘腊肉,一碟辣椒炒黄豆,一碗青菜,加上一大碗鸡蛋汤,蒸了一锅馒头,然后就端上了桌,仿佛没有看见已经恢复本来面目的李顺和突然出现的李梦。
“两位慢用,奴家去换身衣服就来。”
对方都不伪装了,她也不好意思再穿得太露。
李梦斜眼见李顺那跟随着金氏背影移动的不舍的眼珠子:“怎么?还没看够?”
李顺旋即正义凛然:“朕岂是那种杀夫夺妻之徒!”
李梦道:“我有说你要杀夫夺妻吗?心里话说出来了吧!”她也纳闷,李顺这厮怎么老是能遇到漂亮女人!她不知道,世间从不缺乏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和寻找美的勇气。
李顺讪讪一笑,不再搭理她。
他看着桌子上的菜,前世是个南方人,老家也产腊肉,一眼便认出,这是五肉制成,肥瘦相间。与老家的腊肉略有不同,这里的肥肉晶莹若玛瑙,瘦肉灿艳似红霞。
他老家的腊肉,肥肉仿若凝脂,大多具有玉色,瘦肉偏棕红色。但都肥而不腻,微带透明。大抵是两地的制作工艺不同,一个是晾晒,一个是烟熏。
“好久没吃这一口了。”
当了皇帝以后,这种农家小炒很少能吃到。腊肉这玩意儿,就百姓智慧的结晶,在没有冷冻冰箱的年代,能延长保存时间,并增添特有的风味。李顺夹起一筷子,放入口中,细细品味,只是少了那点烟熏味,其他都不错。
金氏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出来,缺少了身材转移视线,那双狐狸眼儿更加妩媚动人,盈盈若秋水之波,她坐到李顺对面:“味道还可以吧?我们这儿物资匮乏,就这几样菜了,有客人来了才吃得上。”
李顺也觉得气氛有些怪异,没了田煌的那张脸,再看金氏,就有一种别样的刺激。特别是金氏还没有问他们是谁,也没有问田煌怎么样了,一切就好像招待两位远方而来的客人一样。
三人各自开始吃饭,李顺每样菜就尝了几口,便放下筷子,人家本来就没多少食物,试试味道就可以了。李梦也一样。两人就这么盯着金氏。李顺觉得秀色可餐。李梦小嘴翘起,目光在两人之间游移。金氏倒是大大方方的吃完了所有的饭菜。
然后收拾了碗筷,回到客堂,看着李顺问道:“他怎么样了?”
李顺回答:“死了。”
金氏又问:“你杀的吗?”
李顺摇头:“他是被自己的下属杀的。”
金氏叹了口气:“那就是他的命不好。你会杀了我吗?”
李顺抬手凝聚出一个大胤印记:“不,朕是来拯救伱们的。”金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李顺一个印记打在额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