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亚瑟开口询问,话不多的老板便开口道:“我看您是个生脸,多半是第一次来哥廷根吧?这腌黄瓜算我送的。至于苹果酒,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你如果不尝尝,这一趟就算白来了。”
亚瑟听到这话,便知道自己先前的感觉确实没错。这里的确与约克的乡下酒馆差不多,虽然有些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落后,但是人情味儿却很浓。在这类乡镇酒馆里,酒不仅是饮品,吃饭也不仅仅是吃饭,它更像是一种邻里之间的社交工具。
人们通过酒杯来庆祝、表达友谊,甚至解决争端。
在这种地方,村里的消息总是传播得最快,无论是邻居的婚事还是城里的新政策,总会在酒馆里被讨论得热火朝天。
宗教信仰也是这种酒馆不可或缺的一环,墙角的十字架和圣人像,虽然平时也没什么关心它们。但每逢宗教节日,往往都会是酒馆里最热闹的时刻。
亚瑟笑着举起那杯苹果酒冲着老板喊道:“干杯,先生,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
坐在亚瑟旁边的几位喝得满脸通红的酒客也大笑着跟着举杯:“说得对!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祝愿我们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老板见状,腼腆的笑了笑,他微微点头算是回应了客人们的祝酒。
俾斯麦看见亚瑟居然这么快就和酒馆里的客人们打成一片,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英国爵士一眼。
他开口道:“我听说你是伦敦来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也混的这么如鱼得水。”
“很奇怪吗?”亚瑟灌了一口啤酒,心满意足的长出一口气:“我得纠正你一点,我不是什么伦敦来的,我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是个美国人。我是个正经的英格兰约克绅士,而不是什么美利坚新约克土老帽。”
“我当然知道。”俾斯麦酸溜溜的回了一句:“如果你不是个英格兰人,你又怎么会在这个年纪当上哥廷根大学的学监呢?像达尔曼那样的德意志小市民教授,他就算混一辈子,也别想当上哥廷根大学的校长。”
“嗯?”
虽然亚瑟已经和俾斯麦深入交流好几天了,但他还是头一次从这家伙嘴里听到真心话。
亚瑟问道:“奥托,我可不同意你的观点。虽然这个观点我暂时还没对外人透露过,但是身为哥廷根大学的国家特别代表,我目前其实就正在考虑推荐弗雷德里希·达尔曼教授出任新一任的哥廷根大学校长。如果他在这个位置上表现出色,就算将来被选入汉诺威王国的内阁,担任内阁大臣,我也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俾斯麦闻言,更是觉得浑身上下哪里都刺挠:“是吗?那达尔曼的运气不错,不过我还是不觉得他将来能做出什么大成就。德意志的事情,这里的政治,你一个外国人根本不懂。”
“此话怎讲?”
亚瑟望着眼前这个刚刚十八岁的小伙子,只觉得他在这个年纪对政治评头论足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
虽然他是俾斯麦,但他仍然只是十八岁的俾斯麦。迄今为止,他遭遇过的最大危机可能就是欠债和关入禁闭室了。
至于政治,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那些魔幻事件,你永远无法了解这里面的事情究竟有多糟糕。
不过俾斯麦可不关心亚瑟怎么看他,十八岁的青年人也永远不会认为他的政治观点很糟糕。
俾斯麦愤愤的开口道。
“在整个德意志,不论是普鲁士还是汉诺威,外国人都得到了太多的优待了!我们的政府发自内心的认为,外国人的才能就是要比德意志人高。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乡村贵族不具备他们所期望的、从事的政治所需要的才能,而且也没有能力弥补各个部门已有的种种缺陷。
我母亲送我来哥廷根,让我学法律,但是这大学文凭又有什么用呢?在普鲁士,对于一个与内阁大臣和高级官员没有任何关系的上诉法院陪审员或者政府法官来说,如果他不费几十年光阴走完单调的官场阶梯,吸引上级的注意并得到提拔,他就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参与进普鲁士政治。
但是在外交界,一些候补人因为有钱有势,或者碰巧懂得外国语,特别是法语,就可以将它变为获得优遇的理由。即使他们的外语水平只像餐厅招待员或者领班的水平,但是在我们那儿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获准担任外交职务的证件。
我不和您说笑,因为我外公的关系,我曾经认识了不少老一辈的普鲁士使节。他们对政治一无所知,在他们的报告中,谈的也只是他们能够用法语谈得通畅的事情,但仅仅是由于熟悉法语,他们便得到高官,这简直是太荒谬了!
我们功勋昭著的元帅们,比如布吕歇尔、格奈泽瑙、哥本,都不是祖籍普鲁士人。而文职官员中的施泰因、哈尔登贝格、莫茨和格罗尔曼,他们同样不是。我们的政治家,就好像苗圃中的树苗一样,为了充分发展根系,必须得移植一下才行似的。”
亚瑟的手指敲打着桌面,他琢磨道:“所以这就是你在学校惹是生非的理由吗?你觉得在哥廷根学习法律一无是处,对你将来的发展也不会有任何的帮助?”
“可不是吗!”俾斯麦翻了个白眼灌了口酒:“这地方的教授大多有病,这里的学生们也都有病!这里布满了和我母亲身上一模一样的、狭隘的、刻薄的小市民观点,喔,对了,大部分情况下,他们把这叫做自由主义。就像是这里的英雄,海因里希·海涅,他就是个典型的自由主义小市民!”
亚瑟听到这里,也不由得感觉这小子比当年的他还难搞。
当初在伦敦大学就学时,亚瑟虽然与他的指导教授关系恶劣,但是与同学们的交情也很不错,而且还很喜欢那所当时宛如建筑工地的学校。
但是俾斯麦的厌学对象,则不止涵盖了教授,并且还包括了同学和学校。
对于一位接受了普鲁士义务教育的小伙子来说,即便是被海涅认为专制保守的哥廷根大学,对于俾斯麦来说还是自由过了头。
在到处嚷嚷着支持法兰克福大学生的哥廷根大学里,俾斯麦这家伙确实算是个异类了。
不过,对于亚瑟而言,如果大伙儿都像俾斯麦这么想,那国家特别代表的工作也就没那么难做了。
亚瑟又拿出了那封俾斯麦母亲寄给学校的信,假装严肃的对他说:“奥托,我觉得你或许真的应该认真读一读这封信。我知道你不喜欢学校,但是如果你继续这样对待你的学业,我恐怕你就只能去参军了。”
“参军?”俾斯麦狐疑道:“为什么?”
“因为你母亲让学校转告你,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从大学毕业,要么就去参军自己挣点钱。不过,我也理解你对未来的悲观情绪,你觉得大学文凭没用。从某种程度上,我赞同你的观点,单是一张大学文凭确实没用,但是如果你顺利从法学专业毕业,并且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可以向普鲁士的司法部门开具一封学校推荐信,向他们介绍哥廷根大学法学专业的杰出毕业生奥托·冯·俾斯麦先生。”
说到这里,亚瑟停顿了一下,他不动声色的切割者盘中的香肠,一片又一片的将它们分割:“据我所知,要想进入普鲁士的法院工作,必须要通过两次司法考试,而且这两次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并不是很高吧?”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