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池洛本来就没坐稳,一用力就被他扯到面前,两人间的距离骤然缩进,在靠近的那一瞬间,两股相冲的气流交缠在一起。 “你别告诉我,坐在副驾驶上对司机动手动脚,也是你们美国的人文风俗。”宋时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怪怪的,心底好像住着个小人。 这股躁动来得没有由头,宋时序没有思绪,只好把他归为乐池洛欺骗了他。 宋时序第一次见到乐池洛,是在美国藤校音乐节。 就是在这个音乐节上,宋时序认识了乐池洛。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乐池洛长得太好看了,混在一群小洋人里面,让人不注意到都难。当然,宋时序不至于那么肤浅,接近乐池洛,完全是因为乐池洛真的很优越。 音乐庆典持续了半个月,他跟乐池洛也当了半个月的网友。高中时期的乐池洛比现在可爱多了,知道他是中国人,会直接叫他哥哥,还会直接把自己创作的deo发给他。 宋时序有偶像包袱,又有完美主义惯有的怪癖,再加上作为嘉宾兼指导的工作很多,他一直没跟乐池洛面基,甚至没有……爆马甲。 他甚至想不出乐池洛会拒绝跟他签约的理由。 直到他在北美新人榜上,看到他跟乐池洛共同创作的歌曲一路攀升至榜首,而演唱这首歌的歌手只是一个他觉得非常平庸的新人时。 他放下身段做的歌,竟给别人做了嫁衣。而这个异常平庸的新人,还是乐池洛高中乐队的鼓手。 宋时序发了疯似的到处找人。宋家大多是内敛平静的实在人,忽然出了宋时序这样一个疯批,直接把他们吓一跳。 “宋大少爷是个被捧惯了的命,怎么可能受的了不声不响的生活,你就等着吧,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回来继承亿万家产。” 他向来瞧不上出卖色相皮相的偶像爱豆,更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了爱豆。他甚至可以想象,自己已经沦为整个rapper界的笑柄了。 挺没劲的。 “既然流氓,怎么七岁就移民了。”宋时序不给面子地嘲讽他。 被骂了。 这是宋时序第一个反应。 他甚至都没意识到,乐池洛这种无意识的娇嗔撒娇,会让他特别满足。 “你是对自己多没信心,才这么怕毕业找不到工作?” “我不想给那个流氓国家交税,我宁愿把钱全给你,饿死街头,我也不想回去。” 他看着乐池洛眼角的那颗肉粉色的痣,鬼使神差,安慰的话差点说出口。 乐池洛接通电话,“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