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冉哦了一声,没再多说。 尽管彼此都有无数的问题要问,但是在打破重重顾虑之前,谁也没有先跨出那一步。 江冉嗯了一声,“早就卖了,这边有房子嘛,看病也能便宜点。” “比以前强多了,虽然还没完全恢复,不过能说话也能走路,基本生活没问题了。” “让你等了这么久,晚上还没吃饭,要不去我家吃点吧,我妈肯定也想见见你。”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他的收获可比预想的丰富太多,至少江冉的工作地和住所都被他摸清了,不至于再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找。 江冉好不容易提起的一口气,像挨了针的气球,瞬间散的无影无踪。 是这样吧,大概他这次回来也是因为别的事情,今天这场相遇不过是意料之外的偶遇罢了。 这世界上很少有帅而不自知的人,作为颇有自知之明的一分子,梁季澄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曾经他仗着底子好,不屑也懒得在打扮上多下功夫,每天即使素面朝天出门,也能收获一票追求者,如今年岁渐长,竟对向来引以为豪的外貌有了一丝危机感。还在美国时,他身边是一群卷王同事,每天一下班就往健身房跑,恨不得住在那里,这让本来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梁季澄迫于压力也办了两张健身卡,虽然没去过两次就被束之高阁了。回国后,费力气的事他是不想做了,不过能花钱解决的还是要多多益善。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没人会故意彰显自己的落魄,即使是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梁季澄抱着背水一战的决心,有意向江冉展示他来年在外奋斗的成就,然而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赶到时才发现摊位上今天多了位不速之客,正背对着在和江冉聊天。 看他们热聊的架势,不像来光顾的常客,倒像是相识已久的熟人,男人身材高大,一手拎着刚买的菜和水果,一手还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 没等他思维彻底跑偏,江冉先一步看见他,越过男人朝他招了招手,“阿澄!” “梁季澄!”男人惊喜叫了一声。 “是我,apa href=otot tart=ot_bnkotapgt宋朝,”男人嘿嘿一笑,抱起自己的小女儿,“老同学,不记得我了。” 不怪他忘性大,对梁季澄来说,从小到大身边的同学只能分成两类,江冉一类,其他人一类,除了江冉,别人都只能用萍水相逢来概括,他能想起宋朝的名字已经很不错了。 “结婚结的早,”宋朝挥挥女儿的小手,“来,糖糖,和叔叔打招呼。” 梁季澄从善如流捏了把她的小脸,“你们一直住这边吗,怎么到这来买菜。” “咳…咳…”江冉一时呛得没忍住,大概没想到宋朝这么轻易的就把他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