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圣斗士(2 / 2)

“当然满意,简直太优秀了,如此宏大热血的故事,配合堪称绝妙的圣衣设定,我敢保证这部漫画一旦连载,绝对会引起轰动的1

熊谷玄典有些激动,显然非常喜欢圣斗士的故事。

羽生秀树也能理解,毕竟后世圣斗士连载的时候,竞争对手是谁?是《龙珠》,是《北斗神拳》。

在那强敌夹击的环境下,圣斗士都还能创出赫赫威名,放到现在漫画迷还没被热血战斗漫画洗礼的八十年代初,那还不是核弹一样的效果。

“羽生桑,故事虽然很精彩,但这几张分镜头却不够优秀。”

熊谷玄典夸完之后,也点出了稿子里的问题。

在熊谷玄典看来,如果羽生秀树的故事能拿满分的话,这几张分镜头也就勉强及格的水平。

“所以我才打算找人合作。”

“羽生桑准备找谁合作?”

“熊谷桑看画风,觉得谁比较合适。”

熊谷玄典闻言,开始自信看起了几张画稿,对比了《周刊少年sunday》旗下的漫画家,发现都不怎么合适。

不过他看着看着,很快便想起一个人。

不过想到那个人的身份,顿时苦笑着说,“难怪羽生桑挡出不肯说想要合作的是谁,原来是给我出了这么大一个难题。”

“熊谷桑看出来了?”

“怎么可能看不出来,jump的车田正美是吧,对方的拳王创世纪可是让我们吃了不少苦头。”

车田正美从七十年代末连载至今的《拳王创世纪》,曾帮助《周刊少年jump》不知多少次,压的《周刊少年sunday》的销量抬不起头。

作为《周刊少年sunday》的编辑,熊谷玄典怎么可能不认识车田正美,甚至对这位画风的了解,比自家周刊旗下的漫画家都深。

“我的人选熊谷桑已经知道了,接下来能否合作就看熊谷桑了。”羽生秀树摊摊手。

“羽生桑,这实在太困难了。”

熊谷玄典可是知道的,集英社的漫画家都有签署独家连载的协议,车田正美这种台柱子级别的漫画家,怎么可能跑来给竞争对手连载漫画。

“可以去先去试着谈一谈,还可以去找一桥出版集团作为中间人,实在不行再想其他的办法。”

《圣斗士星矢》作为羽生秀树的日漫启蒙动画片,他还是很想和原著作者合作的。

再说《周刊少年jump》属于集英社,和掌握《周刊少年sunday》的小学馆虽然是竞争对手,但若论渊源,集英社最初还是小学馆的下属子公司,只是后来因为风格问题独立了。

不过即便独立后,集英社还是与小学馆,白泉社一起成立了一桥出版集团,根子上还是一家利益共同体。

而且即便到现在,小学馆还持有着集英社大量股份,并且两家还使用“一桥出版集团”相通的股份资金。

因此只要想办法,也不是没有机会。

(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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