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医检验,她死前受到过非人的虐待,估计有好几个小时。可她被捆绑着,堵着嘴。直到尸体发现时,她依旧被绑着,嘴被用胶带封着,布满尸斑和蛆虫在爬的身体上,满是伤口,都是小刀划的,一刀刀不知道有多少。最后数下来,有一百多刀。
于是她的未婚夫成了通缉犯,可一直渺无踪影。半个世纪后,一个垂垂将死的老人,坐着轮椅,让人推进了警察局,说他就是世纪悬案里的,涉嫌十几起儿童失踪案、和虐杀艾玛案的主谋时,立即引起了轰动。
一个年近九十的老人,无论之前犯下如何的滔天大罪,按照现行法律也不便再判处死刑。警察局了解全部情况,做了笔录后,将他收押。
他在进入警察局前,还录制了一段自拍,发布到各个网站。长达十分钟的自拍,象是供认不讳自己的罪行,其实是当众宣布他的伟大壮举!警察半个世纪都抓不住他,让他逍遥法外。
按照他留下的自拍和笔供,警察局去指定的地方挖,果然挖出大量的孩子尸骨。为了防止骨头腐烂光,都是用塑料袋包好,并且还编好号。
在他家里地下室,找到了一部旧电脑,里面存有他当时虐杀这些儿童的录像。他居然还拍成录像,以便将来可以反复观看欣赏。其中还有玛丽·朱莉的……
各大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疯狂报道,就在法院即将开庭的前一天,他躺在了牢房里的床上寿终正寝。
死时,嘴角带着轻蔑而得意地微笑。
案犯死亡,这个案件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审判。嫌疑人的尸体被其后代领回,埋在了墓地里。
生前他隐姓埋名,死后墓碑上刻上了他以前名字和用了半个世纪的假名字。墓志铭还写着他生前杀人的“丰功伟绩”。
居然有人会崇拜这样的恶魔,经常会有人一些思想偏激或者说脑残的,跑到墓地去祭拜他,表达崇敬之情。
希宁揉了揉脸,这叫什么奇葩情节呀?没办法,谁叫这里的国家是这种法律。
墓碑最下方刻着“愿他的灵魂得到安息”,什么得到安息,如果这个恶魔有灵魂的话,一定在地狱里得意地笑。
任务要求:
1、不死
2、以牙还牙、罪有应得
“以牙还牙、罪有应得”,这第二个要求还真是恨得挺深的。
要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罪有应得呢?
墨冥:“当然是以牙还牙呀。把这个家伙抓起来,也划上一百多刀。让他痛苦,让他死!”
咳咳咳,又来了,又来了,又想让她黑暗了。
墨冥:“怎么又让你黑暗了?难道不是应该这样做吗?难道你想去报案,然后带着警察去埋尸现场,挖出尸体。”
这个是个好办法。
墨冥:“那么他会反咬你一口,说你也参与了。到时陪审团会相信你吗?如果你没参与,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又怎么知道尸体埋在什么地方?”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