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扯了扯嘴角,“那个,省城纺织厂那里的食堂。”
“是你啊。”沈离惊讶道,“抱歉,我一时没认出来。”
这么一说,他想起来了,果然还是那张有着几分熟悉的脸。
杜若指了指他们家的院墙,“隔壁是我家,我为了早点能去后面的菜园摘菜才走了这边的近路。那个啥,我先走了。”
杜若对这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边,确实挺好奇的。可是,这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这个普通人家的姑娘还是不要掺和太多为好。
虽然眼前人长得挺不错的,但是,人长得太好了就意味着麻烦,总会有不知死活的蛾子扑上去的。
简称,飞蛾扑火!
她可不是那些没有脑子的蛾子,她有自知之明。
美色,偶尔欣赏一下就好啦!
沈离笑了笑,“嗯,回见。”
杜若疑惑地瞥了她一眼,有情况!
沈离道:“我叫沈离,是今天刚来这边的知青。以后就住在这里了。”
“这里?”杜若实在是没忍住,“这屋子能住人?”
沈离接着说:“修修就能住了。”
“哦。”杜若看了看这院子,“修一修也是个大工程啊。知青院那边的房子也还行的。”
那边也是新建的,不过都是土砖建的房子,她记得盖了不少的房子呢。
沈离道:“多找几个人,没几天就能修好。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你就不能走这边了。”
“是啊,邻居。”杜若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是第一次从这边走,下次不会了。再见,邻居。”
她转身就跑,早知道这样她就不抄近路了。
沈离微笑着目送她离开,怪不得第一次见这丫头的时候就觉得面熟,原来是杜叔的女儿啊。
当年他还经常跟带着小丫头在村子里玩儿呢,可惜那个时候小丫头还太小,完全不记得了。
沈离将这边上上下下地看了个遍,便去找大队长了。
大中午日头晒得很,家家户户都在家里躲着太阳。
赵大队长一大家子吃过午饭都各自歇着了,早上起得早,午饭后睡上一觉就很有必要了。
“队长叔,吃过了?”沈离提着东西进门,上来就给赵大队长塞了一包烟,“叔,这烟是我在京城买的,尝尝跟咱们这边的烟有啥不同?”
赵大队长不好意思地推了推,“小离子,你这是干啥?拿回去,叔可不能犯错误。”
沈离也跟着来回推了几回,“叔,这是小子孝敬家里长辈的,可跟错误沾不上边儿。我特意买来给叔的,婶子,你赶紧说说叔。”
大队长媳妇嗔道:“我说老赵啊,你差不多就行了,小离子又不是外人,赶紧收起你那一套。”
赵大队长哈哈笑道:“那叔就尝尝咱们首都的烟。”
沈离很识趣地给他点上烟,顺口说道:“叔,别看我是以知青的身份回咱们村的。以后,我就不走了,这里才是我的根儿。”
“当真?”赵大队长挑眉,“你那养父母乐意?那可是京城,你别跟杜家丫头一样犯傻。好好的城里人不当,回村里做一个泥腿子,没啥出息。”
这就说起了杜若,沈离相当好奇,又不想给杜若惹麻烦,微微低头问:“杜家丫头,谁呀?”
赵大队长也没疑他,深吸一口烟,叹了口气,“那也是个苦命的娃儿!”喜欢穿书七零不做后妈,她种田去了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