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高挺的鼻子动了动,嗯,草莓果酱也很香甜。吴老大这次的货,味道闻着都是特别好的。
因为想快点买酒,史密斯没有耽误太多时间,直接用木勺挖了一点的果酱送入口中。
他没有挖太多,怕甜的受不住。
谁知果酱刚入口,史密斯就迫不及待的又挖了一大勺往嘴里送。
天啊,为什么没有告诉他,这个果酱竟然这样的好吃!
果酱虽然甜,但是那个甜并不会让人发腻。而且有草莓本身带着的一点酸,他就像是在吃新鲜的草莓一样,酸酸甜甜,十分的可口,让人欲罢不能。
“吴,我辛辛苦苦赚的金币,今天要全部给你了。”
史密斯捧着果酱,痛并快了又吃了好大一口。
第116章
这次史密斯是真的大出血了,他知道吴老大是个商人,只要托马的钱给的足够多。卖给他的货,也会卖给托马。
酒的话,以他的财力是没有办法包圆的。但是草莓果酱,他可以包圆。
到时候和草莓果酒一起给五王子送过去,只要得到了五王子的喜爱,他的这桩生意就算是成了。
史密斯虽然没有办法一个人包圆吴老大手里的酒,但他有人脉。
回去之后,史密斯联系了所有能联系的人,想让他们去买吴老大手里的酒。
史密斯信里写了吴老大手里的酒才是大雍今年的贡酒,比何家的酒好喝。让交好的商人们最好买吴老大的酒,不要等何家的商船来,费劲吧啦的讨好何家商人,买那点酒了。
这里史密斯也留了一个心眼,没有说草莓果酒才是贡酒,他还要藏着等两日后给五王子送过去呢。
反正烈酒也好喝的不行,管它有没有那个头衔,喝起来比何家的酒好就可以。
而且吴老大手里确实有贡酒,何家的酒今年也不是贡酒,他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嘛。
对于吴老大商船的酒味道如何,除了史密斯以外,没有罗欧的商人尝过。
收到信的罗欧商人们,没有太在意史密斯说的味道好。他们更在意的是贡酒竟然易主了。
史密斯有交好的人,他交好的那些人,也有其他交好的。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的,很快罗欧的贵族圈子里,全都知道何家酒今年不是贡酒的消息了。
不是大雍皇帝喝的贡酒,那在他们的眼中档次就不行了。
看在酒好喝的份上肯定会买,就是不会像之前一样,没钱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要买好多回去充门面。
史密斯虽然说了吴老大那边有贡酒,但是消息传送需要时间。
两日后,五王子的成年礼上。
托马穿着定制的礼服,胸前带着翡翠胸针。他撑着镶金的拐杖,胖墩墩的身体快速的朝着不远处与人交流的史密斯靠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