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阿父本是沙漠部落的奴隶,在跟着主家来大雍互市交易的时候,因染了病,主家不愿救治,便将他阿父丢下。
因为救一个奴隶,比买一个奴隶贵多了。
后来他阿父被他爹爹所救,二人产生感情后,他阿父便落了户籍在边州扎根。
边州人少地广,对于这类人要落户,衙门是同意的。
对衙门来说,落了户就多了人口,以后生的孩子是他们大雍边州人士,这是为边州增加人口的好事。
只是这些人,是不可以离开边州的,一生都只能生活在边州。下一代可以出边州,但是不可以出大雍。
云怀瑾知道了阿风为何长得像混血儿的原因后,没有再多问阿风家里的情况。
想来是不好过的,提了只会让孩子再陷入痛苦回忆中。
而玉肌膏的效用也正如孙大夫所料,比市面上有的玉肌膏要强很多。
那些被烫和去皮留下的伤疤,每天抹两次玉肌膏,加上喝药忌口,现在已经消退近半。
只要再有大半月,阿风外表看起来就和正常人无异了。
用灵泉空间里的药材,做出来的玉肌膏的药性极好,云怀瑾也能猜到。
这药膏需求量极大,若是他现在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守住玉肌膏的话,其中利润怕是比现在农庄里的所有生意都大。
这个赚钱路子云怀瑾先记下,后面发展起来后再扩展。
天气热,云怀瑾窝在庄子里避暑。
云初和阿风也不再满庄子的跑了,而是跟着云怀瑾学起了读书写字。
教孩子们读书写字,还是有一天云怀瑾看到云初拿着树枝,蹲在地上划字。一边划还一边转头问一样蹲在他边上的阿风,问他写的好不好。
阿风是哪怕云初画个线,都能说他画的好的。
自然是直接点头,夸云初写的特别棒。
云怀瑾路过的时候,也加入了蹲蹲群。云初的字比较大,也很散。属于字体的每一个比划都对,但是它们凑不到一起,每一个比划之间,都隔着银河。
虽然字散,可那字写的都是对的。
云怀瑾有些惊讶云初竟然会写字,想了一下猜到云初应该是平时看他写字的时候记下了。
孩子想学写字,云怀瑾当然要教。不仅教云初,还问了阿风想不想学。
阿风在听到云怀瑾问他的时候都愣住了,读书认字这种事情,他竟然也可以做吗?
他压着激动的情绪,小大人一般,沉稳的点点头,“阿风多谢东家教导。”
云怀瑾给自己找了个启蒙老师的活干,他以为教孩子会很累,结果轻松的很。
云初因为记忆强的原因,学东西很快。只是写字手腕没力气,只需要多练字就可以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