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她么的是不是纯纯有病,孩子是你自己弄/掉的,怎么反倒是怪到他们身上来了?他们又遭谁惹谁了?
咋的,他俩新婚还不能笑了?
谁规定的啊?
“大队长,我要去委员会告李宾强女干。”
你们不是感情好吗?
那就下地狱去好吧。
不只是村民中一阵的吸气声,大队长也变了脸色。
这时一道软中带甜腻味的声音响起:“小王知青,你说李知青欺负了你,那晚李知青和你也的确都不在知青点,可李知青证明不了自己清白的同时,你不是同样也无法证明你们俩那晚的确是在一起吗?”
大家是不是都有毛病,为什么要拼命的去自证?
谁主张,谁举证!
这道理没人懂吗?
还真很多人不懂,许多村民都觉得她这问题多少是有些欺负人了。
村民们认识字的都没几个呢,哪懂啥法/律哦,都是看着公安和委员会的人怎么办事,便以为上头规定就是那样。
公安还好,万事讲证据,只是当事人双方都要去做笔录。
可现在的老百姓还是骨子里习惯的畏官,在他们看来,进了公安局或是派出所,就是犯了事被抓。
所以听到林月曦要王琴也提供证据,大家伙才会全都怔住,连互相间吃瓜的小声聊天声都没了。
不只是村民们,就连当事人之二的李宾夫妻俩,都像是听到啥不可思议的话一样傻傻的看着林月曦。
林月曦还是太不了解现实,她的观念不是于村民们太过先进,而是于整个华国都太过先进。
这个平行世界落后的可不仅只是科技,而是各方各面,就说律/法这一块,谁主张谁举证暂时还没人提出来呢。
王琴神色微变,有前世经历的她没反应过来林月曦问了不合适宜的问题,只是被林月曦的问题难住。
的确,她拿不出证据证明那晚李宾和她一块,也没证据证明她没了的孩子是李宾的。
更让她担心的是,公社医院给她看诊的医生知道她的真实情况。
当时她以要检查身上的伤为理由让包队长在外面等,包队长是个粗人给瞒过去了,村里其它人她也自信不会多事的去医院里多问。
可林月曦,同个大院出来的人,王琴虽不认识但经常听说,她如果较真的话,王琴没那自信她不会去医院打听。
林月曦可不是那些愚民,更何况她的家里还有个医生!
眼珠子一转,硬碰硬不行,她暂时碰不起。
突然猛的扑过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