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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4/28宁北阵雨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很好听。木、遇、春。一听就能想起什么呢?也许,一听,就能让人想起,冬天在某一个公园里看见一棵树,它叶子都掉光,只剩崎岖枝干在半空里费力伸展。并不太好看,也谈不上美观。当人从别处悠悠踱步到它树冠之下时,可能还会抬起头来,用视线将这看上去细瘦清寒的光秃树木全数包裹。然后转头,对身边的人说:“它是枯了?还是只是因为到冬天了,叶子掉光了?”这样一句也只是随口一问,无论别人怎么作答,两三句往后,话语必是要绕到其他东西上去的。目光随之收回来,再往前落到那一大片梅花林上。没人喜欢看一棵光秃秃的树,如果是非要去欣赏那被称为在冬日里的孤傲高洁的话,世人更愿意往前走一走,进到梅花林中,用手指细细感受在宣纸上只用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来的孤高品性。等来年春天来临时,才会望向树枝尖端上那几片嫩绿的新芽,略显惊讶地说:“呀!发新芽啦!”发新芽啦。不就是绝处逢生后迎来的第一声赞叹吗?不就是在长久的困苦之后看见的第一丝光明吗?不就是,木遇春吗?木、遇、春,不是华丽的字与词,却有最无边的祝福与期盼。这难道不好听吗?想来,是极为好听的。不过我记得,小学的时候——那个阶段的小孩儿总喜欢在别人的名字与外貌上作文章。肤色生得黑一点的,就被叫“煤球”;早早带上眼镜的,就被叫作“四眼仔”,并且是用十分轻蔑嘲笑的语调叫出来。名字姓“苟”的,就被广泛称为“土狗”“黄狗”还有“黑狗”;偶然间听到别人父母叫同学为“壮壮”,第二天“狗熊”的外号就在班上流传开来。这实在是一种很恶劣的行径,但我要老实承认,当被随意取外号的主角不是我的时候,我也曾在众人哄笑间跟着笑过一两声。被我们拿来取笑的同学,站在中间,脸涨红了,眼眶里包着如人料想之中的滚烫的泪花,说:“我要去告诉老师!”这句话像是什么密令,每每一听到这句话,原本哈哈大笑的人就收了笑,换上一副比当事人还要委屈的模样,埋怨道:“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就是开个玩笑。”也很奇妙的是,在我的记忆之中,并未有老师在班级上公开严肃地教训过我们。我后来猜想,应当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告老师”是一种作弊行为,谁在一场“游戏”“玩笑”里动用这一外挂,那就更为可恶。那些被取了外号的同学,顶多也只是回家,对家长讲述自己在学校里受到的委屈。而家长并不把这当回事。所以我们这些坏人,便能继续翻找用来识字的新华字典,竭力想要找到一个与某位同学有联系的贬义词,以彰显自己的厉害与有趣——虽然这并不有趣。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并不有趣的?是在我终于成为“玩笑”中心的时候。我的名字里的“秘密”,终于被人发现的时候。当然,他们发现的并不是枯木逢春,冬去春来的秘密,而是最为简单的,一个谐音。遇春,愚蠢。于是他们称我为“傻妹”。往后无论在课间,还是课堂上,只要遇上我,他们就会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么激动一样,扯着还未变声的嗓子喊“傻妹!”“傻妹!”“傻妹知道!老师抽她!抽她!”。我变成曾经被我嘲笑的人,站在中心,涨红了脸,却也像之前很多个同学一般,没有抗争的办法。我不能违反这个小小社会里约定俗成的规矩,要不然,我会被众人唾弃。被孤立,在那个时期的我看来,无异于天塌了下来。听起来很是夸大,但小学生的认知——至少说是小学生中的我,在当时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我能做的,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回家,找家长倾诉。我记得那天是我值日,我要擦完黑板摆好教室里的桌椅才能回家,我当时还不太高,最后一节课的老师又实在太高,他把板书写到了黑板最上面,我站在讲台上,拿着粉笔擦,抬头往上望。黑板最上方真的好高啊,白色的粉笔写在上面,就像是课本上的珠穆朗玛峰,虽然它们实际差别那么大,但又有一个于我而言极为相似的特质。那就是我够不到。我伸长手臂,够不到。我蹦起来,能让擦子碰到一点,但不过一瞬间,就被引力拉着往下。明明知道可以搬个凳子过来,但我清楚记得那天我在讲台上蹦了足足五分钟。因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我当时在生闷气,脑子不转了。我想起刚才课上老师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时,旁边那个讨厌的男生依旧乐此不疲地叫我“傻妹”,他的声音那么大,让整个教室的同学都能听到。一阵低小的哄笑在我耳朵里回荡。我当时不过九岁,这对我来说是每一次都会有效的羞辱,我顿时听不见老师在问什么,我也就不知道要答什么。最后我什么都没答出来,老师好像有些失望地叫我坐下——我一直都是班上第一名,或许他觉得我不该连那简单的问题都答不出来。幸好,过了五分钟就下课,没人再管我叫什么,他们都走了。最后我还是妥协,搬了个凳子来垫脚——那个讨厌的男生的凳子。我应该是想哭的,但粉笔灰落进我的眼睛了,很疼。于是就不想哭了。我就这样憋着心里的泪花走回家,准确来说不是回家,而是我妈妈在楼下租来做卤菜生意的店铺,店铺里没有空调,只有一个转起来会嘎吱嘎吱的老吊扇,一点也不凉快,而且我们第一次开它的时候,头顶都落了厚厚一层灰。小学时,书包里就是所有课本和练习册,很重很重,两条背带挂在我的肩膀上,像是要把我的肩膀都给坠下来。我驼着这重重的书包,转过一个转角,就看到我妈妈。她在店里,系着绿色的围裙,围裙下应该是那件她在批发市场一次性买了五件的纯白短袖,我当时猜裤子应该是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有一次她穿着这条裤子去进货,被墙上的钉子划了一下,裤子破了,大腿上也有好长一条伤口,是我碰巧刚知道破伤风这个东西,才拖着她去医院打了一针。回家后,她翻出针线盒,几针就将一块布缝到裤子上被划破了的地方。然后接着穿,接着洗,让它逐渐失去最开始的颜色。店里有客人在等她切卤肉,她握着刀柄,几下就将原本那么大一块切成了均匀的薄片——她的刀工是很厉害的,切起菜来是不间断的“哒哒哒”的声响,我到现在还记得再小一点的时候,她不放心把我一个人放在其他地方,就在做饭时在腰间系一条长围巾,另一端连着我。这还挺像脐带的其实。于是我就趴在厨房里她给我铺的软垫上自己玩儿,耳朵里是刀锋敲在菜板上的声响。哒哒哒,哒哒哒。实木菜板的回音有种森林那般宁静的意味。我在这宁静里睡着过很多次。虽然厨房里油烟不太好闻,虽然我的活动空间只有不足一平米,虽然偶尔我会被炒菜的声音吓到。但我现在想起来,那好像是我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什么也不用想,乖乖待在那里就好了。不会像后来高中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掉了20分,而趁着室友都去吃饭的时候躲在床帘里偷偷抹眼泪,也不用因为被起外号,而像一个傻子一样在讲台上蹦了足足五分钟。噢,对了,外号。我站在拐角,当然是听不见我妈妈的切菜声的,我只看见她动作很麻利,切好后用菜刀一铲,案板上的肉片就全进了塑料袋里,然后她两手再在围裙上抹一把,接着提上塑料袋的两个提手,把这两个耳朵一绕,最后身子往前倾一倾——为了把袋子递到客人手里,等客人走了,她才拿过一边的毛巾擦额头上的汗。粗略擦过,她将毛巾一丢,抬眼看见了我。一瞬之间,她将常年微微垂着的眼皮掀起来,外头的日光照进她的双眼里,就像晚上拍照时,骤然亮起的闪光灯。未等得及我做出合适的表情,她柔软的目光已经将我框进视野之中。我顺着她的目光走过去,看见她果真穿的是那条发白得快要看不见原本颜色的牛仔裤。“回来啦?你猜妈妈今天给你买什么了?”她看上去很兴奋,坐到小方桌的对面看着我。我把重得像秤砣的书包放到它习惯待的位置上,闷着嗓子,说:“不想猜。”小孩儿就是这么情绪外露,不过我当时应该也不想自己藏在心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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