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我自己这边救了猪仔,他想回国,只需要拿出十万块!
但人家这直接给我二十万!
还有,猪仔本身都是他联系好的,就算不走我们这条水路,还可以换走其他路线,等同于,这钱完全是白给我的!
但我不是傻子,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看似是佘某江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这么做,但其实我都知道,他想拉我下水!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
你想啊!如果我真同意了,配合上了,等同于我和佘某江是一伙儿的了!
我们团伙把猪仔运过来的!
间接也表明,我是佘某江的保护伞之一了!
如此,就把我绑架到他的这条贼船上了!
这招很鸡贼了!
而且我还想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如果我这么做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为虎作伥,留下了证据?
这些证据有没有可能会落在老缅的手里,未来,摆出来证据,说我们昂帮,就是贩卖国内外猪仔的参与者?
到那个时候,就有了充足的证据搞我了!
正常情况下,我肯定不干,不和他同流合污!
别说不干,甚至给他一榔头的心思都有了!
但当时,一个更好的想法在我脑子里出现了。
我告诉佘某江,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我陈昂已经认清了现实,来绵北发展,钱是最重要的,没钱,就啥也不是!
而且,我们最近让老缅祸害的够呛,团队还出现了叛徒,搞的兄弟们都苦不堪言,现在既然佘老板慷慨解囊,我们什么又都不用做,只是白白的收钱,那何乐而不为呢?
见我选择同意,佘某江很是高兴。
说什么,没有看错我,一早就知道,我们是朋友!
说多条朋友多条路,出门咱都是为了赚钱的,大家团结起来,赚的钱更多,小日子才能过的更美好!
后面又说一系列拍我马屁的话,我表面上一副很受用的样子,但心里,早就骂了他祖宗十八代了!
就这样,他屁颠屁颠的离开了。
而我,则是眯着眼睛!
来而不往非礼也。
他前期给我送了那么多的礼,我觉得,是时候,该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