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耳的耳机,连着他右耳的耳机,今夜的东海之滨,有一个只属于我们的小世界。雨声磅礴,将世界灌满,我们坐在一支孤舟上,在黑色的海面上流浪。他是前方的灯塔,我在后方掌舵。暴风雨里,灯塔眨动着明亮的双眼,无声地呼唤着我。 yes, sgg the ra and i a happy aga!” 我们脚踩地面,却又像飞翔在空中。世界颠倒,快乐无度。 他转头看向我:“哈哈,确实。” 我们都被雨淋醉。 也许爱情发生得比我预想中更早。感情萌芽时分以为看到苗头,殊不知根深蒂固,真要追究才会大伤元气。可是厦门旅行时我才十八岁,前十八年人生里学校不教恋爱,绩点与排名才是人生的终极奥义。直到十九岁我与白炀手牵手,我才发现我不正常,我有病。 “当然是支持了。”然后她转头向我,“只要你们俩不是就行。” “爱”字太沉重,我不敢去想其中有多少只是出于生理,可也许爱本身就是生理反应,生来孤独,所以幻想被爱。可是我不孤独,将这种情感投射到我哥身上的我,是不是真的有病? 我可能中毒已久。 之前他还担心我在cici俱乐部喝死,现在好了,我非要犯贱,以后就算看到我在天桥下要饭他也不会管我了。 池易暄从不提起白炀,是照顾我。我却偏要以刺痛他的方式来证明我与他人的不同。 旅行的最后一天,我在鼓浪屿上买了许多张明信片。池易暄问我要写给谁。 池易暄笑了起来,他眼睛大,双眼皮,笑起来有卧蚕。 “不行。写信比较正式。” “真不能看啊?” 他撇撇嘴,像个小孩一样做出不满的表情,然后将背转过去,走到货架旁去看微缩版的协和礼拜堂模型。 不幸的是,被我寄出的那一批明信片丢件率高达50,其中就包括寄给他的那张。这可能是上天给我的暗示:我无法到达有他在的彼岸。 我看着他脚步匆匆,系完领带穿上西装外套,借鞋柜之上的镜面抓了下头发,出门之前都没有给我一个正眼。 我慢吞吞地从沙发上爬起身,摸到行李箱边,将带来的衣服一件件塞进去。我没心情叠,哪儿缝隙多就往哪儿使劲锤。 我的伤已经好了,不再需要这些。我将它们捡起来扔进厨房垃圾桶,回到行李箱边继续整理被子,却还是塞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