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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要不我和你叔给你走点关系,把你弄回省城来?”
秦凤英听到闺女又要回尖山大队那个地方,想起自己和男人在那里受苦的几年,对那个地方心中硬是没有一丝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穿越过来的淼淼,郑老头肯定是熬不过来的。
自己和老孙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来。
所以,听到闺女还打算回币城,她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之前是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她就不想让自己的闺女吃苦了。
“婶子,没事的。”
阮淼淼已经习惯称呼秦凤英为婶子,她想了一下回道:“待在乡下也有待在乡下的好处,至少,上工的时候我可以不用那么着急。
真要待在城里,我就不能这样偷懒,就得老老实实去上班。
毕竟,城里可有街道办妇联革委会政府这些盯着,长期不上班,就会给你打上游手好闲落后分子的烙印……”
秦凤英听着阮淼淼的解释,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你给妈说,你是不是因为那个什么周景云?”
不等阮淼淼回答,秦凤英继续开口道:“你个傻丫头,你说说你,师长家的闺女,多好的身份,你怎么偏生找了一个乡下汉子?
那个周景云长得再俊,也不过是个乡下的汉子,能当饭吃?”
秦凤英和孙德明在郑老二人平反回来没多久就跟着平反了,自然是不知道后来尖山大队发生的那些事,对于周景云的印象,也觉得不过是个土里刨食的乡下汉子。
可是,他们的淼淼呢?
那可是娇养着的花,怎么能够插在牛粪上?
阮淼淼听了秦凤英的话,脑海中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周景云的时候,对方穿着一条尿素裤,身后跟着狗蛋李铁柱,就比普通乡下汉子长得高一点,壮一点,好看一点。
当时,她也只觉得对方是个憨厚老实的乡下汉子。
可是,想到对方第一次给自己表白的时候就大手笔地给出了几千块钱,这可不像是憨厚老实的样子。
她只能够夸对方太会伪装了,如果不是后来找工作的事情,说不定,周景云会在村子里继续伪装下去。
想想也是,这个年代,普普通通就是最安全的,谁也不敢太冒头,就担心被人给注意到给针对了。
像很多年代文里,男主或者女主没什么背景,靠着闯黑市积攒到了一点钱,就开始盖房置办东西,这不是明晃晃地告诉被人:这人有问题?
这个年代,穷人喜欢装富,一块猪皮挂在门背后,出门串门户的时候拿猪皮在嘴上抹两下,就当自己吃肉了出去显摆。
也有富人喜欢装穷,只有藏在自己兜里的,埋在地里的,才都是自己的。
太冒头,太显眼,就意味着危险。
她完全能够理解周景云明明手握几千块钱,也有门道挣钱,还装成一个普通乡下汉子,除了不怎么下地干活,只在农忙的时候跟着下地挣工分外,还真让人挑不出理来。
整个尖山大队,别人就算是怀疑周铁民投机倒把,都不会怀疑到周景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