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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郁九寒想了想,“也许没有那么差劲。”但是果然还是看你不顺眼啊,她这样想着,坐到了床边。一晚上都没有睡的郁九寒回到了安静的环境里,变得很困。她随意地躺倒了易书南身旁,闭上眼睛。“我把你小姨的遗物带回来了。”恍惚间,郁九寒听到了这样的话。她感觉眼睛有些发热,在经历了那么多事后回到了这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郁九寒感到了一些安心,还有酸涩的悲伤。在空调屋里裹着被子,觉得手脚无论怎么摆放都很舒服,这样的机会是难得的。“等我醒来后会去看的,”她说,“现在,先陪我睡一会儿吧。”她感到易书南躺在了身旁,从身后抱住了自己。第97章 向芷个人番外人这一生都充满了不公。向芷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点。因为狗血难看的家庭伦理戏剧,向芷不受母亲喜欢,比她年长三岁的姐姐却能一直跟在母亲身边得到培养。人们说她的出生就是个错误,可为什么呢?怀胎十月最后分娩生产,哺乳一个婴儿让她逐渐成长,这个过程中有哪个环节是向芷能主动控制的呢。她不过是一个承受者,到头来却被盖上错误的印章。不过呢,同样没法选择什么、没有做错什么的姐姐,也不该为大人的错误负责,可也因此遭到了她的嫉恨。人生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向芷没有时间一直抱怨自己的命运,大部分时候她还要生活。她跟保姆住在一起,过着不算富裕也毫不贫苦的生活。她称呼保姆为母亲,但其实上并看不上这个只有干活还算踏实的女人。向芷在十三岁那年爱上了悲剧。她喜欢一切悲惨结局的故事,无论是将美好的事物打破,还是从始至终毫无希望的挣扎,只有悲剧才能留给人刻骨铭心的印象,只有痛苦才能让人对故事念念不忘,只有不甘才能让人对这其实毫无波澜的剧情继续探索。没有一个人幸福的结局,说不定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她的生活遥相对应,向芷是这么想的。向芷在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谈了恋爱。她像一个坏学生那样,翻过学校的围墙逃课。跟一帮人一起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讲着粗俗的笑话。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还学会了弹吉他。在卫生标准绝对不达标的苍蝇馆子后巷,油烟机熏黑了一整片墙,湿垃圾渗出的液体顺着垃圾桶往外流的地方,她踮起脚来,跟早已经忘记了样貌的初恋女友亲吻。其实,她也瞧不上这个自以为很酷,实际上未来只能进厂打工,只有一张脸还算可以的初恋女友。但向芷还是同意了对方的告白,只是因为对方眼中的期待太过明显,向芷知道她的确是很喜欢自己。是真的很喜欢吧,所以才会在她提出分手时哭的那么伤心。向芷看着她的眼泪,觉得这是比所有告白都更能证明她对她的喜欢的证据。同时向芷还感到了愧疚,如果自己没有答应过告白,如果没有共同经历那么一段还算美好的时光,对方也不会哭的这样伤心。心痛苦地蜷缩起来,向芷却在其中感受到了一丝快感。人生如此漫长,如果不来点超乎寻常的刺激,如何才能熬得过去啊。向芷也不是没有真心喜欢过别人。十八岁那年,她的亲生母亲终于愿意接她回家。回到本家的那天晚上,举办了一场慈善拍卖会,参加的人很多。各位贵宾在管家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入场,受邀来报道的小报记者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在正午的阳光下集在一起,看着就觉得窒息。向芷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是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她们座位挨得很近却不算熟悉,仅仅是搭过一两次话。向芷对她印象不错,因为她长得很好看,成绩也好,是班上的纪律委员。在向芷逃课时,纪律委员还记过她的名字。一时好心,向芷把她叫上了车。坐在冷气开的十足的保姆车里,纪律委员扶了扶眼镜,还是高中那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谢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纪律委员是志愿者,来这边派发矿泉水的,这实在是一个辛苦的活计。她也没想到,高中看不顺眼的经常逃课的同班同学,居然是有钱人家里的大小姐。向芷想等人员疏散开时就把纪律委员请下车,她没有跟高中同学叙旧的意思。她不想回忆起任何与高中相关的记忆,那只会让她觉得刺痛。她很不舒服地挪动着脚,高跟鞋和晚礼服,向芷人生中头一次穿戴这些,漂亮的衣服一点都不舒适,磨得她有些心烦意乱。纪律委员注意到了她的不舒服。“贴个创可贴会好受一些。”向芷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她,却没能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纪律委员从口袋里拿出创可贴,示意她把鞋脱下来,然后亲自弯腰,将创可贴贴在她被磨红了的脚趾和后脚跟上。“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也需要穿不舒服的高跟鞋吗?”后来,她们在一起了,再后来,她们分手了。向芷却一直记得这句话。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也需要穿不舒服的高跟鞋吗?当然不是,她的姐姐就不用。衣着打扮的舒适与否成为了阶级的划分,一母同胞的两姐妹有着不同的待遇,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向芷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就像谈恋爱需要两个人的同意,破碎却只需要她单方面的分手。纪律委员再怎么哭着挽回,想想也没有后悔。她们不可能一直走下去的,向芷清楚的意识到她们之间的矛盾。矛盾还没有爆发,她们还相当甜蜜,这个时候分手的话感情就会成为刻骨铭心的东西。等到一切鸡毛蒜皮的事抹平了心动,她纯洁无暇的感情也要变得一文不值了。这是向芷给出的理由。向芷也哭得很伤心,心都要碎了。但她也从这样的悲剧中品味出了另一种味道。她从不公平的受害者,成为了不公平的施予者。对方拼命挽留的样子,让她觉得畅快无比。或许她天生就是一个烂人,乐于玩弄人的感情。实际上向芷的生活并没有那么糟糕,就算她再怎么控诉不公平,她也是有前集团老总的女儿,就算不受待见不能跟姐姐拥有同样的待遇,也不至于过上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她不用为前途惆怅,可以尽情喝酒享乐人生。可她就是乐意自怜自艾,赚取的漂亮女孩为她流下的眼泪。尽管,那觉得她可怜的漂亮女孩,连今晚酒水账单的十分之一都付不起。明早宿醉起来,还要忍着头疼赶往下一个打工地点。很不公平,对吧?向芷的某一任女朋友说过,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是吗?她是很喜欢想乐没错,但在享乐这么美好的词后面加上一个主义,是不是有点太正经过头了。向芷只觉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太过漫长,不用一点酒精来助眠,不沉浸在微醺的气氛里亲吻,到底要怎么熬下去啊。清醒的时候她总是想起姐姐,那个比她年长了三岁,不用穿着不舒服的高跟鞋的女人。她想起她的母亲,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也会被杀猪盘小白脸欺骗。觉得被欺骗的过去是她的羞辱,于是记恨起因此生下的小女儿。她想起被她称作母亲的保姆,没什么文化,颤颤巍巍地伺候了她一辈子,最后沉默无声地离开了她。向芷眨了眨眼睛。在开到凌晨的酒局上醒来,发现一起玩乐的狐朋狗友也都醉倒了,只有她还醒着,于是向芷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向芷一直知道自己的身世,并且一直因此愤恨着,但高三那年她才第一次见到了年长她三岁的姐姐。她没法忍受这样的落差,回去后将怒火发泄在保姆身上,跟她大吵了一架。她没想到会有那样的结果。向芷一直不喜欢她的保姆,她嫌弃她没有文化。就算是保姆,有钱人家也会给小孩子请高学历能够双语沟通的保姆,但她的就只是纯粹会干粗活的乡下老妇。但是在保姆离开后,向芷才感受到了痛彻心扉的悲伤。如果不曾发生这场分离,她都不会知道她其实也是爱着这位养育她长大的村妇。分离后才知道有爱,正如面对死亡才知生命可贵,凡事都是对比出来的,向芷喜欢悲剧的原因可能就是如此。“你醒了?”原来清醒着的不止她一人,还有她新交的小女友。“嗯。”向芷摸了摸她的脸,低头吻在她的唇角。分手时撕心裂肺的感觉,才能让我知道我有多爱你。在被拥抱着得到安慰时,向芷想到的是这样的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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