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次表演,我选了三首歌,你挑一首。” 屏幕上的第一首歌,歌名叫做《最炫民族风》,演唱者为凤凰传奇组合。 点开了音乐的播放键,听到的是一个欢快的前奏,充满了律动感。 这是一首开口跪的歌,刚开口就把热情阳光的情绪给唱出来了。 他不是很喜欢这种民俗风格歌,就算能够隐隐感觉到里头有点东西,也依旧是有点不那么喜欢。 “这是1352号地球传唱度最高的歌之一,当时蝉联国内销售总榜冠军足足二十七周,在国外的流行度一样不低。 “这么强?” “她的魅力就在于旋律欢快,歌词朴素、朗朗上口,能够轻易的调动情绪,触及灵魂,也附和盛事音乐会的主旨。”黄烨给出了高度的评价。 程烈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不过也没有立即拍板,说道:“我再听听看其他两首吧。” “六分钟的狂想曲?” 首先响起的,是一片悠长的和声,像是童话中在吟唱着某个故事的幽灵。但随着主唱声音的响起,他的情绪瞬间就调动起来了。 “aa,jtkilledaan putagunagasthishead, ernowhe‘sdead 程烈大学的英文不差,不看字幕也能够听得懂大概,并被这个旋律和歌词吸引着听了下去。 但当诉说完男孩的忏悔时,音乐的画风徒然变得混乱,如若群魔乱舞,让他不禁皱起眉头。 可以说一首歌在不长的六分钟内,连换了悠扬、悲伤、疯狂、摇滚和抒情五种风格,听起来混乱无比。 程烈开始对自我产生了怀疑。 “这是一首需要沉淀的歌。” 歌词核心是为了讲述一个可怜的男孩在杀人后接受审判的故事,五章故事用了清唱、咏叹、歌剧、摇滚四种风格唱法,表达了五种不同的情绪。 “是……这样的吗?” 这么一对比,他感觉自己听的就单纯是旋律,而黄烨听的是灵魂。 越是高雅的音乐,鉴赏难度就越大。 “不碍事,看着歌词多听几遍,会喜欢的。”黄烨笑了笑。 “好吧,我再听听看第三首。” 第三首的歌的歌名,叫做《lostriver》。 程烈的眼睛再度一亮。 于是,他点下了播放键。 “???” “wtf?” 这首歌对他来说简直是开幕雷击,那痛苦的“啊啊啊啊”声简直像是一柄尖刀当成了琴弓,在他的耳膜上来回摩擦,听的他头皮发麻,甚至想有种干呕的感觉。 要是这玩意在盛事音乐会这么一放,观众怕不是分分钟化身狂躁症患者,对他们扔水瓶。 “停停停,我在前两首里选一首吧。”程烈拒绝道。 但至少前两首还算是好听,第三首就已经让他产生明显的生理不适了,还是别强行假装自己能够欣赏了吧。 “你决定。” 程烈戴着耳机,将《最炫民族风》和《波西米亚狂想曲》分别循环听了三遍,最终选择了第二首。 但波西米亚狂想曲就不一样了,这首歌的歌词内涵丰富,艺术手法也更为高端,真正的艺术家都能够折服。 而且这首歌是英文歌,本着我听不懂就是高大上的原则,只要热度起来了,哪怕他们真的听不懂,也会有很多人跟风。 接下来,就是演奏问题了。